◎近岸蛋白于4月27日披露存在多处错漏的2022年年度报告,影响投资者正常阅读,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朱化星、董秘王笃强未能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
每经记者 程雅 每经编辑 梁枭
5月25日晚,近岸蛋白(SH688137,股价57.65元,市值40.46亿元)披露,于近日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以下简称警示函),江苏证监局对上市公司及公司董事长、董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而近岸蛋白收到警示函的原因,则系公司此前年报上传的乌龙事件。
4月27日是近岸蛋白披露2022年年报的日子,这也是近岸蛋白自2022年9月上市以来披露的首份年报。不过,当天却出现了一起乌龙事件,公司工作人员在上传年报时,上传错了一份版本。
在这份错误的版本中,出现诸多错漏,如多个表格出现空白、数据缺失,并且年报中多处标题出现了标黄、标蓝、标红、标紫等情形,而自260页起,后续的表格则全部为空白状态。
此外,文中多处数据用“XX”形式表示,例如: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为XX%,保持在较高水平。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XXX万元,占资产的比例为XX%等。
4月28日晚,在关于2022年年报的更正公告中,近岸蛋白表示,经事后核查,因相关工作人员工作疏忽,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错误版本提交上传,导致公司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并非最终版本且差异较大,现予以更正及重新披露。
经核查,近岸蛋白涉及更正及补充内容共计76处,其中第一节1处、第二节3处、第三节9处、第四节5处、第五节2处、第六节8处、第七节5处、第十节43处。
因此,上市公司也于近日收到了警示函。经查,近岸蛋白于4月27日披露存在多处错漏的2022年年度报告,影响投资者正常阅读,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朱化星、董秘王笃强未能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
因此,江苏证监局决定对近岸蛋白、朱化星、王笃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022年年报是近岸蛋白上市后第一份年报,但公司并没有给出让人满意的答卷。
2022年,上市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5亿元,同比下降22.62%,实现归母净利润9041.67万元,同比下降39.32%;2023年一季度,上市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00.25万元,同比下降51.05%,实现归母净利润1114.13万元,同比下降72.08%。上市后,近岸蛋白业绩承压明显。
因此,近岸蛋白也收到了交易所的问询函,要求上市公司结合行业趋势、竞争对手的业绩情况,补充说明上市后业绩即出现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与行业整体业绩变化是否一致。
回复函中,近岸蛋白表示,营业收入出现下滑的原因主要系新冠疫情变化影响,新冠诊断抗体销售出现大幅度下滑;此外,mRNA行业发展处于早期阶段,同时受主要客户的采购周期影响,mRNA原料酶及试剂业务出现波动。
近岸蛋白还表示,2020年以来,公司新冠相关产品主要客户为雅培集团和艾康生物,供应海外市场,两家公司的新冠抗原检测试剂盒先后于2020年8月和2021年10月获批美国FDA EUA,采购需求大幅增长;随着2022年海外疫情发展动态变化,政府防疫政策调整,需求量持续下降。这两家公司的新冠抗原检测试剂盒在国内销售较少,因此公司新冠诊断抗体业绩下滑。
封面图片来源:视觉中国-VCG41101884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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