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李蕾 每经编辑 肖芮冬
《每日经济新闻》获悉,近日深圳证监局发布了今年第3期深圳私募基金监管情况通报,强调严禁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从事债券交易违法违规行为。
监管在通报中表示,深圳证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个别私募机构向大量高龄投资者公开宣传推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相关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债券面值,重仓买入由证券公司从业人员等第三方指定的单一弱资质信用债,流动性风险及涉众风险突出,并对五大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包括高集中度接盘弱资质信用债、暗箱操作、涉嫌利益输送等。
深圳证监局还提醒,债券投资可能存在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广大私募基金投资者应增强自我保护和风险防范意识。
近日,深圳证监局对于证券类私募从事债券交易的五大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一是高集中度接盘弱资质信用债。有关私募机构大量募集个人投资者资金并重仓持有单一弱资质信用债,资金期限与底层资产期限不相匹配,容易导致债券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向个人投资者传导。
二是暗箱操作,涉嫌不正当交易。有关私募机构购入信用债的交易对手方由债券发行人或者相关证券从业人员指定,而非通过市场化询价流程确定,且始终按照债券面值购买债券,脱离债券公允价格,损害了债券市场正常的交易秩序和价格传导机制。
三是涉嫌不公平对待投资者。有关私募机构分批次以债券面值买入单一债券,买入时点该债券公允价格明显低于债券面值,导致按照公允估值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持续折损,出现早期和后期投资者之间到期收益率差异较大的情形。
四是涉嫌利益输送,违反廉洁从业规定。有关私募机构从业人员通过该模式购买弱资质信用债,协助有关债券发行人滚续发行增量债券,或协助部分证券从业人员获取债券发行人增量债券承销业务,滋生利益输送、廉洁从业问题。
五是涉嫌公开募集等问题。有关私募机构在私募基金募集阶段,通过微信公众号,以“固定收益投资”的名义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宣传推介私募基金,未按规定履行合格投资者认定程序,涉及个人投资者数量众多,特别是高龄投资者占比高,且运作管理过程中未按合同约定披露基金单位净值。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不久之前就有证券类私募因债券投资违规被监管开出了罚单。
近日,中基协公布了对深圳雪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杉基金)高管的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显示对雪杉基金作出公开谴责、暂停受理其私募基金产品备案六个月的纪律处分,同时对其合规风控负责人黄希进行公开谴责。究其原因,就是因为该机构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其中也包括债券投资违规。
根据该纪律处分,雪杉基金违反了专业化运营原则。首先是与上海阿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达成《业务合作协议》,由债券发行人关联方出资认购上海阿杏产品份额,该产品通过雪杉基金在管产品最终投向指定债券产品。其次,2019年5月雪杉基金与株洲新芦淞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投资合作协议》,约定由指定第三方认购“雪杉夏桐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并由该产品购买指定债券。
监管机构认为,这些行为都不符合私募基金管理人专业化运营的要求,也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的相关规定。
深圳证监局在通报中要求,辖区各私募机构应严格遵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加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交易风险控制,公平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严守从业人员廉洁从业底线,共同维护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行业的规范秩序。
具体而言,一是坚持私募姓“私”,私募机构及其销售机构均不得直接或变相突破私募“非公开化”要求;二是坚持合规运营,私募机构不得以“固定收益投资”“零风险”为噱头,向投资者明示或者暗示所投资债券不存在违约风险,应切实做好风险揭示;三是坚持审慎投资;四是坚持公平对待投资者;五是坚持廉洁从业。
监管机构也提醒投资者,要正确识别投资风险,投资债券的私募基金不是“零风险”,不能保本保息,一旦发生债券兑付违约,存在损失部分乃至全部投资本金的可能;二是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深入了解私募基金投资范围、风险特征,认真做好风险承受能力测评,选择符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私募基金;三是审慎选择私募基金管理人,结合管理人从业年限、诚信信息、过往管理产品业绩、投资风格、投资经理从业经历等方面审慎评估私募基金管理人资质。
封面图片来源:视觉中国-VCG41N1272534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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