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每经)
上一篇
员工每天工作6至7小时,“委屈奖”最高5000元!董事长于东来演讲落泪:胖东来“被神话”是一种悲哀
下一篇
中装建设:公司建设有五沙(宽原)大数据中心项目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光智科技,拿下海外40亿元意向大单!股价年内涨幅超280%
COACH带动增长,泰佩思琦2027财年第一季度业绩超指引、上调全年展望
国金证券首席策略官牟一凌:外部扰动下基本面韧性凸显,建议逢低布局三大主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