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赵李南 每经编辑 梁枭
3月20日,深交所向平潭发展(SZ000592,股价2.59元,市值50亿元)发出《关注函》。《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此前平潭发展发布公告,将其2022年的归母净利润预计向下修正1.2亿元,而这次修正业绩是深交所向平潭发展发函的主要原因。
深交所在其《关注函》中要求平潭发展说明是否存在业绩修正不及时的情形。
业绩预告下修1.2亿元
3月17日,平潭发展发布公告称,将公司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由亏损约0.8亿元至1.2亿元向下修正为亏损2亿元至2.4亿元。
平潭发展前次关于2022年业绩预告的相关公告系在今年1月31日发出。对于向下修正业绩的原因,平潭发展表示,主要与今年2月初,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3号》有关。
在上述指引当中,证监会对“母公司存在应收超额亏损子公司债权时,如何计算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理解分歧作出了明确规定。
按照该指引,应收子公司款项无法收回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当将该债权产生的损失金额全部计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上述步骤完成后,扣除该债权损失金额后的超额亏损,再按照母公司所有者与少数股东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分别计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
平潭发展称,按照证监会发布的该规定,其对与恒大合作的地产项目子公司中福海峡(平潭)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潭置业)的债权进行会计处理调整,影响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1.2亿元。
据启信宝,平潭置业由平潭发展和恒大地产集团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福州)分别持股51%和49%。
据平潭发展2022年半年报,截至去年6月底,平潭置业总计欠平潭发展约3.5亿元。其中,约2.8亿元的账龄超过了三年。
深交所要求平潭发展说明:“你公司其他与恒大合作的地产项目(如有)或对其他亏损子公司的债权是否存在类似应进行会计处理调整的情形,如是,请详细说明相关情况。”
业绩修正是否及时?
平潭发展在2022年半年报中表示,2021年,在未经平潭置业其他股东授权的情况下,恒大福州与其六家子公司挪用平潭置业的房屋预收款,损害平潭置业其他股东利益,截至2021年6月30日挪用预收款金额约0.6亿元。
同时,据平潭发展披露,平潭置业还陷入其他多起诉讼,而其中一起是平潭发展起诉其子公司平潭置业。据平潭发展此前披露的一则诉讼公告,平潭发展作为原告,平潭置业和恒大福州分别作为被告一和被告二。
平潭发展称,其与平潭置业和恒大福州在2018年11月签署了《福建平潭中福海峡项目合作协议——流水地块》(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及相关协议。
据平潭发展公告,根据《合作协议》约定,由平潭置业继续承接、偿还约3.5亿元的股东借款。2020年1月,恒大福州出具《承诺函》,承诺对上述借款中的约1亿元及利息在平潭置业到期未付的情况下由恒大福州代为清偿。
彼时,平潭发展称:“截至目前,被告一除向原告偿还部分利息、逾期利息外,二被告均未履行任何其他还款义务,二被告拒不偿还款项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深交所在其《关注函》中要求平潭发展回复其对平潭置业相关债权的形成情况、各报告期减值计提情况以及本次会计处理调整的确认依据和具体金额计算过程。
同时,深交所还要求平潭发展说明:“你公司知悉应对子公司中福海峡(平潭)置业有限公司相关债权进行会计处理调整的具体时间,在此基础上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业绩修正不及时的情形。”
此外,深交所还要求平潭发展“报送本次业绩修正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并说明相关人员是否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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