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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经热评|三方面防业绩爆雷公司全部“甩锅”疫情

    每日经济新闻 2023-02-13 23:41

    每经记者 胥帅    

    每经评论员 胥帅

    A股上市公司逐步进入业绩披露季,几家欢喜几家愁,业绩再不好也需“见公婆”。从目前的业绩预告看,有上市公司将业绩不好、经营乏力的原因归结于疫情。

    比如,某上市公司去年巨亏超10亿元,公司认为是受新冠疫情、房地产市场下行等因素影响。有上市公司业绩“变脸”,将下修业绩归因于受新冠疫情影响、俄乌冲突等。还有上市公司认为疫情导致客流量减少,影响了门店销售量。

    对确实受疫情影响的上市公司,投资者应给予更多的理解和宽容。去年,每一个人都能对新冠疫情造成的影响感同身受。对那些极度依赖于线下门店的消费企业,疫情带来的杀伤力确实巨大。但另外的一部分上市公司,则是把疫情当成了业绩下滑的“背锅侠”。

    比如,某公司主营业务是消费电子分销,相较于疫情,芯片半导体行业周期对业绩的影响明显更大。即便是受疫情影响,但这一影响因素贯穿去年大半年,已在前三季度业绩中有所反映,第四季度并没有出现影响业绩的突然变量,然而公司仍将业绩修正理由指向疫情,甚至还有其他更宏观的国际国内经济形势。

    在笔者看来,把疫情当“背锅侠”,等同于将公司自身经营不善、管理者的周期错判、不合理内部治理机制等自身因素统统归咎于外部因素。

    这种避重就轻的信息披露对投资者并不公平。相比外部的“幺蛾子”因素,公司的“内功”才是投资者评估上市公司价值的标准。将内部因素简化为外部因素,这很容易影响投资者对准确信息的价值判断。

    去年,“甩锅”疫情的招式就在年报业绩预告披露期运用得屡试不爽。因为投资者的核查成本高,真假信息难辨,投资者还是愿意相信自己投资的上市公司和管理层。但可一不可再,如果只是简单“甩锅”,最终只能造成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不信任。

    笔者建议在业绩预告披露期,通过三方面措施防止上市公司将爆雷原因“甩锅”给疫情。

    第一,对于上市公司的“甩锅”行为,交易所和地方监管局应当加大问询力度和穿透监管力度。特别是业绩巨额亏损以及业绩大幅修正这两种情形,通过监管问询核实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对于故意避重就轻,原因披露失真的公司,应采取口头警告、通报批评、记入诚信档案等多重措施予以惩戒。

    第二,前置审计机构进场时机,业绩预告可适当要求审计机构披露口径和信息核实。通常的业绩预告中,上市公司都会强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机构审计。1月和2月已是各大审计机构进场的常规时间,关键可查实的审计结果不一定要等到年报披露日才进行。遇到突然的业绩“变脸”,审计机构可同时查看底稿,成为业绩预告的第二重“把关人”。

    第三,强化事后监管和追责力度,强化上市公司进一步论证受疫情影响的细节。特别是有在建工程的上市公司,擅长利用疫情理由进行财务“洗澡”,对在建工程进行一次性大额计提减值准备。但在建工程的信息披露和审计报告一般都只是在年报中完整呈现,与业绩预告相比有滞后性。这就需要事后监管和追责,不能业绩预告一披露了之,不能只披露没有论据支撑的原因,更不能让“甩锅”成为任性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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