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银保监会发布批复称,同意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及辽宁、大连、广西、海南4家省级分社开业。初始运营资金为5亿元人民币。
每经记者 袁园 每经编辑 陈星
获批筹建近一年后,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迎来开业批复。
近日,银保监会发布批复称,同意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及辽宁、大连、广西、海南4家省级分社开业。核准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住所为北京市西城区太平街6号富力摩根中心D座7层,初始运营资金为5亿元人民币,以及4家省级分社的营业地址。
批复显示,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主要发起会员构成、初始运营资金出借金额和比例如下:
中国渔业互保协会出资1.65亿元,比例33.0%;浙江省渔业互保协会出资0.745亿元,比例14.9%;山东省渔业互保协会出资0.7亿元,比例14.0%;福建省渔业互保协会出资0.49亿元,比例9.8%;广东省渔业互保协会出资0.45亿元,比例9.0%;宁波市渔业互保协会出资0.4亿元,比例8.0%;江苏省渔业互助保险协会出资0.35亿元,比例7.0%;河北省渔业互保协会出资0.215亿元,比例4.3%。
在业务方面,核准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业务范围包括:渔业行业内的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业务。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辽宁、大连、广西和海南分社的经营区域和业务范围由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授权决定。
人员方面,杨斌为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董事长,张竞为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总经理、合规负责人,王琦、于洋、王长宏、胡晓红分别为辽宁分社、大连分社、广西分社、海南分社的总经理。
批复开业后,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及辽宁、大连、广西、海南4家省级分社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开业前手续,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
据中国渔业互保协会官网介绍,该协会原为中国渔船船东互保协会,1994年7月批准设立,是由从事渔业生产经营或为渔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开展渔业互助保险的社会组织自愿组成,实行互助保险的全国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封面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张建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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