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讯,极光创新12月14日发布公告称,2022年12月12日,深圳市极光科技创新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刘康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刘康将其所持有的约499万股份(占股本的约43.36%)所对应的股东权利无条件、不可撤销地委托给深圳市极光科技创新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享有和行使。本次权益变动后,深圳市极光科技创新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控制公司约43.36%的表决权。
(记者 曾健辉)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使用前请核实。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