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记者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存在困难的单位,可延长缓缴期限至明年6月30日。在此期间,其缴存职工正常申请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受缓缴影响。缓缴到期后,单位应按规定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北京日报)
上一篇
1.6%!CPI同比涨幅8个月来首次重回“1区间”,环比由涨转降
下一篇
国家卫健委:接下来所有医疗机构都要接诊阳性患者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总投资约245亿元!“3天2板”晶科科技拟投建“宁夏中卫1GW算力中心项目”,公司账面货币资金仅近54亿元
商务部:2025年科研和技术服务领域新设外资企业数量同比增长27.2%
一直无进展!金智科技一项30亿元的投资终止,去年公司营收与净利润双降,对项目公司也计提了商誉减值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