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吉林市场监督管理厅向全省药品和医疗器械原材料供应、生产、销售等环节经营者发布《关于维护药品和医疗器械价格秩序稳定的通告》。《通告》明确提出,加强价格自律,增强社会责任感,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感冒及“四类药品”(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类药品),以及抗原试剂盒、家用制氧机等医疗器械保供稳价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大幅提高药品和医疗器械价格。
上一篇
*ST吉药:涉嫌信披违规 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下一篇
习近平出席沙特王储兼首相穆罕默德代表国王萨勒曼举行的欢迎仪式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像扫充电宝一样租“外骨骼”,我在峨眉山穿上“智腿”
华为与高通达成专利许可协议,具体内容引发猜测
2026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花落光遗传学,国内多条眼科治疗管线已进入临床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