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AI快讯,11月29日,北京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国新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经查,2021年1月15日,国新证券总经理离职,由董事长代为履行总经理职务,3月29日,董事长不再代为履行总经理职务。截至目前,公司总经理缺位时间已超22个月,尚未聘任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总经理。
上一篇
伊普诺康(835852):拟设立全资子公司“伊普诺康(丽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下一篇
又有券商被责令整改!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库克回应长鑫传闻: 正评估更多 DRAM供应商 增加供应有利于降本
特斯拉考虑出售或剥离中国业务与SpaceX合并?特斯拉官方回应:不实消息
伊朗:打击美军基地,摧毁3架F-35,打死多人;日本自卫队在太平洋首次试射“战斧”导弹;美股齐涨,微软涨超15%,中概股普涨丨每经早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