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沿海省份智能金融发展保持领先,但地区差距有所减小。
◎发展深度和发展绩效指数可能由于人工智能技术和金融业融合发展瓶颈而并未出现明显的增长。
每经记者 赵景致 每经编辑 陈星
11月27日,由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与中国金融四十人研究院主办的《明珠湾智能金融发展报告(2021)》发布会召开。
据悉,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从2019年起持续跟踪我国智能金融发展的情况,本次报告着重突出2021年以来中国智能金融发展的新进展、新变化、新趋势、新问题。
近年来,数字经济发展迅速,以智能金融为代表的带有数字化时代特征的金融新业态、新应用、新模式在我国不断涌现,有效提升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金融与人工智能具有天然的耦合性,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最重要的领域之一。”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资深研究员、证监会原主席肖钢表示,智能金融是指人工智能技术与金融业深度融合的新业态,是用机器人替代和超越人类部分经营管理经验与能力的金融模式变革。
国家网信办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我国已建成全球规模最大、技术领先的网络基础设施,数据资源价值加快释放,数字技术创新能力快速提升,数字经济发展规模全球领先,数字社会服务更加普惠便捷。
报告指出,我国智能金融发展呈现出以下新趋势和新特点。
一是智能金融的发展环境进一步得到规范;二是人工智能技术推动产生新的研究范式;三是智能金融应用不断深化;四是智能金融转型步伐加快。
智能金融的发展环境方面,报告指出,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一系列立足当前、着眼未来的智能金融相关政策规划相继出台,推动智能金融健康有序发展。《个人信息保护法》推动智能金融应用进一步加强个人隐私保护;“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22-2025年)等强调抓住全球人工智能发展新机遇。
“去年以来,智能金融的发展,金融科技的发展得到进一步的规范。”肖钢表示。
智能金融转型步伐加快方面,报告指出,过去传统的金融领域尤其依赖具有经验的人,而智能金融是人工智能技术与金融业深度融合的新业态,是用机器替代和超越人类部分经营管理经验与能力的金融模式变革。
肖钢指出,现在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把发展智能金融作为发展金融科技的重点方向。“从上市金融机构发布的去年年报来看,不少金融机构在年报当中都提及了发展智能金融,都在加大科技、资金和人力的投入。”肖钢在发布会上表示。
为准确评估我国智能金融发展水平和变化趋势,报告课题组发布了“中国智能金融发展指数”,该指数由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特约研究员许宪春领衔西南财经大学研究团队编制。
许宪春介绍,在智能金融指标体系的构建方面,已有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智能应用相关业务和分类等角度。该团队尝试围绕智能金融的内涵,紧扣智能金融发展主题,从规模、绩效、技术、政策、消费者评价等方面,建立更为全面的智能金融发展指标评价体系。
具体来看,这套指标体系遵循代表性、重要性、客观性和可操作性原则,从智能金融发展深度、发展绩效、生态环境、服务与评价四个方面出发,利用典型金融企业调查数据、腾讯平台问卷调查数据、统计年鉴和商业平台数据,以及其他网络收集数据等,形成4个一级指标、11个二级指标和17个三级指标,最终汇总为智能金融发展总指数,并在区域(除港澳台外的31个省区市和时间(2020年和2021年)层面构建指数。
相比2020年,2021年中国智能金融在发展速度、地区差异等方面产生的变化,《报告》主要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智能金融保持快速发展势头。从全国平均指数来看,2021年相比2020年智能金融发展增速达到13.2%。从具体省份来看,2020年智能金融发展指数最高省份是最低省份的3.65倍;2021年这一比值缩小为3.49倍,表明智能金融发展指数地区极差缩小,覆盖范围更加广泛。
第二,智能金融发展指数存在地区异质性。智能金融发展指数的不同维度说明智能金融发展存在地区差异。智能金融的生态环境指数的地区差距最小、服务与评价和发展深度次之,发展绩效差异最大。生态环境指数的地区差距最小,说明良好的生态环境(更快的智能金融相关企业增速、更多的智能金融相关专利数等)可以缩小各地区之间的智能金融发展差距,也说明生态环境等基础建设和条件是智能金融发展的核心条件所在。
课题报告建议,对于低生态环境指数的地区,可以加大人力及技术资源的投入,进而促进智能金融生态环境的稳步发展。
第三,东部沿海省份智能金融发展保持领先,但地区差距有所减小。相对于2020年,2021年不同省份之间的智能金融差异有所缩小,虽然东部沿海地区如北京、上海、广东等地仍显著高于其他地区,但排名较为落后的省份逐渐发展与中等省份趋于同一水平。
不过,对上述变化起主要作用的是生态环境和服务与评价这两个指标,两者相较于2020年均有较为明显的增长,相反,发展深度和发展绩效指数可能由于人工智能技术和金融业融合发展瓶颈而并未出现明显的增长。因此,报告建议,金融科技、数字化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应继续加强人工智能等前沿领域的技术研发与实践,加快金融科技化和智能化发展,服务我国现代产业体系建设。
报告还建议,为保证我国各省份之间智能金融的均衡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互联网普及率等以扩大智能金融发展规模,同时应继续普遍推进智能金融业务,并合理配置经济资源以推进各地区经济均衡发展。
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政府需制定与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监管政策与法规。为此,报告着重探讨了2021年以来智能金融发展面临的监管环境、监管技术、监管趋势变化及特点。
在梳理智能金融监管国际经验的基础上,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副局长尹优平在报告中总结了其对我国的启示。
一是从监管目标看,各国智能金融监管总体上可以归结为五个目标方向:确保智能金融的安全性和稳健性、公平性、可解释性和可理解性、足够透明、建立问责制。
二是从监管主体看,智能金融本质仍属金融服务,理应由金融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对智能金融的监督管理,同时,需要市场竞争、互联网、科技等领域的主管部门参与,实现全领域全链条的协同治理。
三是从监管方略看,加快发展智能金融是赢得全球金融科技和金融产业竞争主动权的重要战略抓手。
“2021年以来,我国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始终强调发展与规范并重,明确了我国数字经济、金融科技等产业未来几年的发展规划,凸显了对人工智能、数据、算法、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监管要求,为我国智能金融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尹优平表示。
尹优平指出,我国相关监管政策呈现出三个特点:一是鼓励加快智能金融创新发展,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服务消费者需求;二是加强智能金融监管治理,强化综合监管,突出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三是夯实智能金融的伦理基础,明确智能金融发展创新的方向和边界。
此外,报告还专题讨论了智能金融消费者保护与教育,以及金融科技监管沙箱试点,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401896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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