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11月11日消息,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 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的通知》。通知称,为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2014年开始实施的第二轮退耕还林还草现金补助期满后,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延长补助期限,继续给予适当补助。具体补助年限和标准是:退耕还林现金补助期限延长5年,补助标准为每亩500元,每年每亩100元;退耕还草现金补助期限延长3年,补助标准为每亩300元,每年每亩100元。涉及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现金补助原则上发放给原土地承包权人,流转耕地实施退耕还林还草的按合同约定发放。现金补助政策已经到期的,2022年一次性补齐应发放补助。补助资金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级林草部门确认的县级验收结果发放,并与管护责任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