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改委发布《关于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公告》。其中提到,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的《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行政事业性收费缓缴清单》内收费项目,自应缴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不收滞纳金。《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行政事业性收费缓缴清单》包括耕地开垦费、污水处理费等14项收费。(财政部网站)
上一篇
太极集团:公司目前暂未建立财务共享中心
下一篇
发改委:加强境外投资分类指导 推动海外矿产资源开发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傅鹏博最新调仓动向来了,一季度减持多只CPO个股
Al+体育迎技术奇点 张继科称智能发球机器人“比一般教练发得要好”
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近一年后,*ST云创两次收到证监会冻结决定书,合计金额约为7162万元,新董秘任职不到3个月辞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