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陈晨 每经编辑 肖芮冬
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近日向行业下发通报称,经梳理排查,虽然行业总体落实《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管理办法》各项要求,但有个别公司整改工作较为复杂,在境外子公司股权架构、业务范围、章程等方面仍存在部分未完成整改事项。通报中点名海通证券、信达证券、中金公司、中信证券、光大证券、诺安基金,并对上述公司采取了相应的监管措施。
通报强调称,本次未完成存量整改的公司多为行业规模居前的证券公司,这与其走出去较早、海外收购行为较多,导致整改工作量相对较大、耗时相对较长具有一定关系,但也与其在整改过程中主观态度不积极或工作不认真有相关性。希望全行业引以为戒,持续加强对境外子公司的管控,压实母公司主体责任,防止问题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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