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易安财险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发布公告,为易安财险招募重整战略投资者。在公告中,易安财险管理人提出,战略投资者为大中型金融机构的,将优先予以考虑。
每经记者 袁园 每经编辑 廖丹
7月20日,易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安财险”)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发布公告,为易安财险招募重整战略投资者。
易安财险管理人提出,战略投资者为大中型金融机构的,将优先予以考虑。
易安财险管理人称,本次招募战略投资者旨在实现易安财险重整成功,借助战略投资者在管理、资金等方面的综合优势,有效整合产业资源,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公司治理结构,化解相关风险,最终打造资产质量优良、企业治理结构完善、具备可持续盈利能力的企业,以保障债权人、职工等主体的合法权益。
易安财险管理人提出多个招募条件,除了要求战略投资者应当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应当符合相关保险公司股东资质条件的规定等事项外,易安财险管理人还对战略投资者的主体规模、资金实力等提出要求,并要求战略投资者承诺:保障易安财险债权人、员工等相关方的合法权益;自受让易安财险股权之日起5年内不得对外转让;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等,均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
在公告中,易安财险管理人提出,战略投资者为大中型金融机构的,将优先予以考虑。以联合体报名参与重整投资的,成员数量不超过5家,且大中型金融机构作为主要投资主体,对易安财险的持股比例达到控制类股东要求;联合体需要说明每个成员所充当的角色、分工及职责等情况;联合体各方均应承诺就重整投资涉投资者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易安财险管理人表示,战略投资者应当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使用来源合法的自有资金投资。原则上,战略投资者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净资产应不低于十亿元人民币;持股比例三分之一以上的战略投资者,总资产应不低于一百亿元人民币,且净资产不低于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此外,战略投资者应当具有较强资本实力、良好商业信誉、清晰的关联关系和审慎的风险管控能力。战略投资者应当与易安财险有良好的业务协同,可为易安财险的健康发展提供资源支持。
公开资料显示,易安财险是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财产保险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业务范围包括与互联网交易直接相关的企业/家庭财产保险、货运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短期健康/意外伤害保险,以及上述业务的再保险分出业务和再保险分入业务。
2020年7月17日,银保监会发布公告,易安财险等六家机构触发了相关接管条件,银保监会决定对其实施接管,接管期限自2020年7月17日起至2021年7月16日止,可依法适当延长。2021年7月16日,银保监会将该六家机构接管期限延长一年至2022年7月16日。
2022年6月29日,银保监会批复《关于申请易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的请示》,原则同意易安财险进入破产重整程序。2022年7月15日,北京金融法院裁定受理易安财险重整,并于同日指定易安财险清算组担任管理人,开展重整相关工作。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300475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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