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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交所发布科创板做市交易业务实施细则,已有多家券商宣布积极备战

    每日经济新闻 2022-07-15 21:51

    ◎7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于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实施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业务指南第8号--科创板股票做市》,对科创板做市交易业务作出更加具体细化的交易和监管安排。上述两项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每经记者 王砚丹    每经编辑 叶峰    

    7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于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业务指南第8号--科创板股票做市》,对科创板做市交易业务作出更加具体细化的交易和监管安排。上述两项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上交所指出,科创板开市3年以来,稳步试点注册制,统筹推进发行、上市、信息披露、交易、退市等基础制度改革,各项制度安排经受住了市场检验。科创板开市即将满3周年,市场运行平稳,当前引入做市商机制有助于进一步提升科创板股票流动性、增强市场韧性,更好推进板块建设。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近期已有多家券商宣布将申请科创板做市商资格,包括中信、中信建投、银河、国信、东方、方正、浙商、国金、东吴、财通、华泰、中泰等。

    先来看看《实施细则》要点。

    要点一:明确做市商不得内幕交易、操纵市场

    做市商开展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所相关规则的规定和做市协议约定,不得利用做市交易业务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

    要点二:明确做市服务申请与终止程序

    证券公司申请为具体的科创板股票提供做市服务的,应向上交所提交下列备案材料:(一)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申请书;(二)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取得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业务资格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三)科创板股票做市专用证券账户信息报备表;(四)上交所规定的其他材料。

    做市商申请终止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的,应当至少提前15个交易日书面通知上交所,经确认后予以终止。

    做市商申请终止特定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的,1年以内不得重新申请对同一科创板股票开展做市交易业务;做市商申请终止全部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的,1年以内不得重新申请对任一科创板股票开展做市交易业务。

    要点三:明确上交所终止做市商全部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的五种情形

    做市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交所可以终止其全部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并向市场公告:

    (一)不再具备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业务资格;

    (二)做市商年度综合评价结果为D;

    (三)做市商年度综合评价结果为C且排名处于末位10%;

    (四)出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五)上交所规定或者做市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要点四:明确做市商应当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做市交易

    做市商开展做市交易业务,应当使用做市专用证券账户(以下简称专用账户),并报上交所备案。做市商不得利用专用账户开展做市交易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中国证监会及本所另有规定的除外。做市商变更专用账户的,应当至少提前15个交易日向上交所备案,经确认后实施。

    做市商应当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做市交易业务。做市商通过专用账户持有的股份,参照自营持有股票,纳入证券公司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合并计算,适用权益变动披露及短线交易等相关规定。

    做市商通过专用账户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应不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证券公司开展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可使用自有股票、从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金融公司)借入的股票或其他有权处分的股票。

    做市商以约定申报方式,借入其参与科创板股票跟投的子公司配售获得的在承诺的持有期限内的股票,应当做好利益冲突管理和风险隔离,不得实施利益输送或者谋取其他不当利益。

    要点五:明确科创板股票的做市指标包括四大要素

    科创板股票的做市指标包括下列要素:(一)最大买卖价差;(二)最小报价金额;(三)报价参与率;(四)其他指标。

    要点六:明确做市商服务评价考核体系

    上交所根据做市指标、做市绩效与监管合规情况,定期对做市商做市服务进行评价。对做市商的服务评价分为AA、A、B、C、D 5个档次,每月进行,并向相应做市商和股票发行人公布评价结果。

    商家所根据做市商做市服务月度评价情况,每年定期对做市商整体做市服务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向市场公告。

    市场出现剧烈波动或者其他特殊情况的,上交所可以决定在特定周期内不对做市商的做市情况进行评价,并向市场公告。

    做市商违反本细则、相关规则的规定或者做市协议约定的,上交所可以调低其评价结果。

    上交所指出,在科创板引入做市商机制,是进一步发挥科创板改革"试验田"作用的有益尝试。下一步将在中国证监会的指导下,积极推进科创板做市商机制相关工作,全力保障试点平稳有序落地,持续推动科创板市场高质量发展。

    已有多家券商公告将申请科创板做市商资格

    值得一提的是,《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近期已有多家券商公告将申请科创板做市商资格,包括中信、中信建投、银河、国信、东方、方正、浙商、国金、东吴、财通、华泰、中泰等。

    根据5月13日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公司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试点规定》,能参与首批试点的券商必须满足最近12个月净资本持续不低于100亿元、最近三年分类评级在A类A级(含)以上两大条件。如果按照2021年的数据来看,目前共有26家券商同时符合上述两项"硬指标"。

    但按照惯例,每年的分类评价结果将在7月中下旬公布。如今已临近7月中旬,如果首批试点最终在本次分类评价结果出炉后再最终确定,那么是否每家申请了试点的券商最终都会获批,则有待观察。

    而科创板做市商制度无论对科创板本身,还是对券商板块,都被寄予了厚望。

    兴业证券(SH601377,股价6.45元,市值432亿元)曾表示,科创板做市商制度有望提升科创板流动性、增强价格发现、提高稳定性,有利于科创板长远发展,将成为"科创突围"重要驱动力之一。

    而财通证券(SH601108,股价7.2元,市值334亿元)的测算则显示,假设券商做市持仓市值在1%至4%之间,科创板做市总规模预计在500亿元至2100亿元之间。中性假设引入做市商后交易量提高至550亿元/日,做市价差为0.5%,做市交易占比为20%,预计每年带来的增量收入约为100亿元至130亿元;按90%的利润率测算,带来的增量利润约为90亿元至117亿元。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_500482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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