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孙磊 每经编辑 董天意
6月27日,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布了中汽研(天津)汽车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与智车优行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一审民事判决书。
判决书显示,原告中汽研公司诉称,其与被告智车优行公司于2018年4月签订合同,由原告提供奇点电动汽车减速器NVH测试、盐雾测试和差速性能及耐久试验测试并提供检测报告,开发费用78.7万余元,原告根据约定完成测试并于2019年4月通过验收。
2020年5月,被告发函承诺于该年8月支付欠款,但至今未支付,故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试验费64.9万余元及相应利息、违约金。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