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晚间,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纳入互联互通相关安排的公告》和起草说明,对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纳入互联互通有关制度安排予以明确,记者梳理了其中的五大内容要点。
每经记者 李沛沛 每经编辑 肖芮冬
《每日经济新闻》获悉,6月24日晚间,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纳入互联互通相关安排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将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正式纳入互联互通。
公告主要由五大内容组成:一是明确互联互通机制拓展至交易型开放式基金,二是明确相关制度安排参照股票互联互通,三是明确投资者识别码安排,四是明确证券公司、公募基金管理人相关要求,五是明确业务实施细则相关安排。
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正式纳入互联互通,内地和香港投资者可以通过当地证券公司或经纪商买卖规定范围内的对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有专业人士对此表示,《公告》的出台对于进一步促进ETF的发展及壮大具有重要意义,并且建议基民和基金公司“更要应该多多地关注ETF”。
今日晚间,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纳入互联互通相关安排的公告》和起草说明。
监管机构在《公告》的起草背景中表示,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开通以来,保持稳定有序运行,在吸引境外长期资金入市、完善市场结构与生态、促进跨境监管执法与风险防范能力提升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丰富交易品种,为境内外投资者提供更多的投资便利和机会,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已于2016年就交易型开放式基金(交易所买卖基金)纳入互联互通投资标的达成共识。今年5月27日,证监会又与香港证监会发布了联合公告,原则同意两地交易所将符合条件的交易型开放式基金(交易所买卖基金)纳入互联互通。
为规范互联互通相关活动,证监会于2016年发布《互联互通若干规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参与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指引》,对互联互通机制的一般性规定、相关基础设施职责、交易结算安排、监管合作以及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开展港股通业务等安排做了全面系统的规定。考虑到上述规定未将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纳入适用范围,需要对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纳入互联互通有关制度安排予以明确。
纵观整个《公告》,内容主要分为五大部分。
首先,明确互联互通机制拓展至交易型开放式基金。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正式纳入互联互通,内地和香港投资者可以通过当地证券公司或经纪商买卖规定范围内的对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
第二,明确相关制度安排参照股票互联互通。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纳入互联互通的交易和登记结算安排、投资者适当性、两地跨境监管合作等事项,参照《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执行,对于境外投资者通过互联互通投资境内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的情况也进行了明确。
第三,明确投资者识别码安排。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纳入互联互通适用北向投资者识别码制度与南向投资者识别码制度。
第四,明确证券公司、公募基金管理人相关要求。证券公司、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开展港股通下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相关业务有关事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明确业务实施细则相关安排。上交所、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应依照本公告的有关要求,分别制定或修改相关业务规则,报证监会批准后实施。
相关文件还显示,今年5月27日~6月10日,监管就《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11条意见建议,主要集中在ETF纳入的标的范围、申购赎回、市场推广等方面,部分合理意见亦被吸收。
对于新规的出台,百嘉基金董事、副总经理王群航6月24日在微信采访中告诉每经记者,ETF是近几年公募基金市场上发展很快的一个细分类型,其可投资价值非常显著。“此次《公告》的发布,对于进一步促进ETF的发展及壮大,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由此也给了基民和FOF管理人一个很好的提示:更要应该多多地关注ETF。”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_500747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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