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的主要任务有四点:建立统一规范的销售能力资质分级标准;建立统分结合的销售能力资质考核评价机制;建立与销售能力资质对应的分级销售授权规则;推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遵循高能力销售人员多授权、低能力销售人员少授权的基本原则,确立按照保险产品复杂程度制定销售授权管理规则。
每经记者 袁园 北京报道 每经编辑 陈星
5月23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保险业协会”)已于近期研究形成《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销售能力资质分级体系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拟建立全行业统一的销售能力资质分级和职业培训标准、考核评价规范以及保险销售授权规则,以行业自律的形式推进销售能力资质分级工作,并逐步推动销售能力资质分级纳入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体系。
《规划》的主要任务有四点:建立统一规范的销售能力资质分级标准;建立统分结合的销售能力资质考核评价机制;建立与销售能力资质对应的分级销售授权规则;推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具体来看,首先是在充分调研论证基础上,根据销售人员职业活动内容,对其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提出综合性水平规范,形成全行业统一公认、共同执行的销售能力资质分级标准。
其次是研究订立各级销售能力资质对应的理论知识、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考核评价规范;编制相应培训教材、考试大纲、基础题库及评价机构操作规范等;指导保险机构依据规范和标准有序开展销售人员职业培训和考核评价工作。
第三,遵循高能力销售人员多授权、低能力销售人员少授权的基本原则,确立按照保险产品复杂程度制定销售授权管理规则。引导保险机构按照行业销售授权管理规则建立企业内部产品销售授权管理体系,综合考察销售人员诚信、销售能力资质、业务品质等情况进行保险产品销售授权管理。
最后,积极争取相关政策许可和支持,组织建设“保险代理人”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推动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按照社会效益首位、不以人才评价为营利目的的基本原则为行业提供服务。
《规划》还明确了具体的实施步骤,主要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完成各项配套标准建设。保险业协会建设并发布销售能力资质分级标准、各级对应的培训标准、考核评价规范和销售授权管理规则,建立销售人员销售能力资质等级相关信息采集机制。
第二阶段鼓励保险机构自愿参与试点运行。以一阶段工作为基础,与部分先行先试的地方行业协会进行衔接,支持鼓励保险机构积极参与试点,综合试点工作总体情况,进一步修订调整相关标准。
第三阶段指导行业正式进入过渡期运行。正式发布行业自律公约并组织签订,指导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和规范开展过渡期运行工作。保险业协会联合地方行业协会做好咨询解释工作,并对保险机构实施进展、效果和存在的问题等进行深入调研评估。
第四阶段常态化推进销售能力资质分级。系统总结分析过渡期实施情况,保险业协会牵头修订完善销售能力资质分级制度体系,建立销售能力资质分级工作自律检查机制,推动行业持续、常态化开展各项工作。同步积极推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销售人员分级管理”的模式在2022年4月的《人身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就曾提出: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应按照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保险销售人员销售能力资质标准,建立保险销售人员分级管理机制,对保险销售人员实施分级管理。
为了保障实施和落实,《规划》也提出了行业共建共享、成立专项工作组、建立健全自律检查管理机制等组织保障方式。
在行业共建共享方面,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负责总体组织、实施、协调和推动,主要包括制定工作建设方案,研究建设销售能力资质分级各项标准规范,发布行业自律公约,持续推动并开展效果评估,建立销售能力资质管理工作自律检查机制,不断完善资质分级管理体系。地方行业协会负责所属区域内销售能力资质分级工作的具体落实,主要包括在属地监管机构指导下,参照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整体部署,组织和推动区域内各级保险机构的落地实施、自律检查和效果评估等工作。保险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销售人员销售能力资质分级工作,主要包括参照行业标准,根据企业自身实际,采取自建或灵活选用外部服务方式开展教育培训、销售能力资质评价和销售授权管理工作,逐步完善公司销售能力资质管理体系。
《规划》提出,要以建设销售人员销售能力资质分级体系为基础,构建科学规范的销售人员人才培养、能力评价和销售授权管理体制机制,促进销售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和规范化发展。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500450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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