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特约评论员 曹中铭
日前,证监会发布《机构监管情况通报》(以下简称《通报》)。《通报》提出,将对存在6种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在法定注册期限内采取暂停适用快速注册机制、审慎评估、现场核查等审慎性措施。长期投资理念弱、投资换手率高、风格漂移问题突出作为一种情形位列其中。笔者认为,对公募基金投资过程中出现的风格漂移问题要坚决说“不”,并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应对。
自1998年诞生以来,我国公募基金行业的发展,经历了从无到有,规模从小到大的过程,所取得的成绩也是有目共睹的。如截至2021年底,公募基金公司数量已超过百家;资产规模达25.56万亿元,与2020年同期相比增长5.67万亿元,增幅为28.51%;基民人数超过7.2亿,与2020年同期6.7亿相比增加5000万,增幅7.46%。
尽管公募基金的资产规模与基民人数保持增长态势,但多年以来,公募行业所存在的问题也常常遭到诟病。比如基金管理费提取问题,绝大多数基金都奉行旱涝保收原则,如此基金公司的利益有了保障,而持有人利益则需要打一个问号?再如基金同质化问题,市场上同类型的基金不在少数,也导致基金产品同质化现象较为严重。而同质化产品的存在,常常让投资者有无所适从之感。同质化现象严重的背后,创新不足成为千夫所指。
此次证监会在《通报》中所指的其他5种情形涉及管理能力、定价能力、产品开发能力、服务投资者能力,以及声誉风险管理能力等。尽管这5种情形都有必要引起基金行业的重视,但笔者以为,公募基金行业存在长期投资理念弱、投资换手率高、风格漂移问题突出等方面的问题,更加迫切需要解决。
公募基金是资本市场的中坚力量,不仅扮演着“代人理财”的角色,也是资本市场的一支非常重要的稳定力量,发挥着“稳定器”与“压舱石”的作用。这就要求公募基金在日常投资中坚持价值投资、理性投资、长期投资的投资理念。但在实际运作中,受业绩排名、收入利润等因素的影响,其长期投资理念往往被弱化,取而代之的则是追逐短期利益、规模等为主。
客观上,在长期投资理念弱化的情形下,必然导致公募基金换手率的提升。数据显示,2016年至2018年公募基金整体持股换手率均高于3.2倍,2019年为2.97倍,2020年为3.69倍,2021年为2.41倍。由于公募基金是机构投资者,不仅手握巨额资金,且持股数量较多,考虑到因赎回而必须持有一定数量资金的需要,即使是2.41倍,其换手率其实也并不低。
对于公募基金风格漂移问题,这已不是证监会首次关注了。公募基金的风格漂移,直观地说就是“挂羊头,卖狗肉”。如根据华安文体健康混合基金的基金合同,该产品投资于文体健康主题相关的证券比例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但今年一季报显示,其前十大重仓股集中在新能源、芯片、军工等板块。其中,仅有浙江医药1只个股与“文体健康”主题有关。另一家北交所主题基金一季报显示,其十大重仓股中北交所股票占比只有5.35%,前三大重仓股均为沪深A股的煤炭股。类似的案例不胜枚举。
尽管公募基金出现风格漂移的原因各不相同,但因之产生的负面效应却不容忽视。其一,基金招募书涉嫌虚假陈述。其二,会对投资者产生误导。其三,容易在市场上引发“羊群效应”,导致公募基金投资无序、没有章法。其四,导致公募基金信用丧失,影响基金的品牌、声誉等。
对公募基金风格漂移说“不”,笔者建议监管部门应强力整治,可规定在一定期限内改正。对于屡犯者,在新基金发行、审批、注册等方面进行必要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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