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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冰峰饮料上会前夕撤回申请,曾遭证监会54问

    每日经济新闻 2022-05-19 14:50

    每经记者 张文瑜    西安    每经编辑 贺娟娟

    5月18日,证监会官网显示,因西安冰峰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冰峰饮料”)已申请撤回申报材料,决定取消第十八届发审委2022年第57次工作会议对该公司发行申报文件的审核。

    招股书显示,冰峰饮料主营业务为橙味汽水、酸梅汤等饮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冰峰”玻璃瓶橙味汽水、罐装橙味汽水、玻璃瓶酸梅汤、罐装酸梅汤等。据了解,冰峰饮料2020年四款主打产品销量合计达2.92亿瓶/罐。

    上会前夕撤回申请

    5月18日,发行监管部发布2022年第57次工作会议公告的补充公告。因冰峰饮料向证监会申请撤回申报材料,决定取消第十八届发审委2022年第57次工作会议对该公司发行申报文件的审核。

    按照此前发审委公布的审核进度,5月19日豪鹏科技、冰峰饮料、正特股份三家公司预计首发上会。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2021年6月28日获受理后,冰峰饮料IPO一直稳步推进,即将在5月19日获得上会大考机会。

    根据招股书,冰峰饮料此次拟在深交所主板发行不超过6000.00万股,发行完成后公开发行股份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

    据招股书显示,冰峰饮料拟募资6.69亿元,投向玻璃瓶装生产线改扩建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及品牌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分别拟投入募资额1.99亿元、4.3亿元、4032.99万元。

    而在首发上会前夕撤回申报材料,意味着冰峰饮料排队超过11个月的IPO之路就此终止,也意味着冰峰饮料的一系列升级改造项目暂时搁置。

    曾遭证监会54问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针对冰峰饮料招股书的规范性问题、信息披露问题、与财务会计资料相关的问题等方面,证监会曾在2021年12月3日提出反馈意见。

    从反馈意见来看,证监会共计提出54项疑问,不仅要求补充披露多项信息,还需要解释是否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收入利润或成本费用、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等。

    2021年12月14日,冰峰饮料更新了招股书。冰峰饮料在招股书中针对上述问题进行补充并详细披露,否认其他利益安排、以及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冰峰饮料表示,股权转让价格以西安国资委批复为依据,以零对价转让,转让价格高于评估值调整和扣除剥离项目后的金额,不涉及价款支付及受让方资金来源问题,定价是公允的,未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与此同时,冰峰解释了与西安百事可乐纠纷或潜在纠纷等问题。

    张军任职西安百事副董事长期间,不存在以输送西安百事客户资源等方式向发行人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也不存在以输送发行人客户资源等方式向西安百事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2021年3月11日起,冰峰饮料实控人张军不再担任西安百事可乐饮料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

    对于代持股权的问题,冰峰饮料表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徐振兴、李震两名隐名股东,分别拥有的糖酒集团0.7263%、0.0979%股权仍由法定代表人张军代持,该等代持股权的权属无争议。

    除此之外,代持股权均已还原,糖酒集团股东所持糖酒集团股权清晰,无争议或潜在纠纷。

    针对上述情况,记者向冰峰饮料企业邮箱发送采访问题,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封面图片来源:每日经济新闻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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