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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三板创新层公司金润股份新增裁判文书 案由系买卖合同纠纷,案号(2021)京0108民初27134号

    2022-04-08 21:24

    每经讯,据启信宝,新三板创新层公司金润股份(838394)新增一则裁判文书--金润股份与北京市山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案号是(2021)京0108民初27134号。文书落款日期为2021年12月29日,公布日为2022年4月6日。

    据裁判文书,原告金润股份与被告北京市山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完毕,审理结果为:北京市山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金润股份支付货款6671401.74元及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为:以6671401.74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2021年7月15日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公告费260元(金润股份已预交),由北京市山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案件受理费58500元(金润股份已预交),由北京市山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记者 汤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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