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关于警惕过度借贷营销诱导的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远离过度借贷营销陷阱,防范过度信贷风险。近年来,时有消费者投诉反映过度授信、信用卡分期手续费或违约金高、暴力催收等。此外,一些商家诱导消费者以贷款或透支方式预付费用,后因各种原因不能持续经营,导致消费者不仅无法享受本已购买的服务,还要面临还款压力和维权困难。
每经记者 袁园 每经编辑 廖丹
3月14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关于警惕过度借贷营销诱导的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远离过度借贷营销陷阱,防范过度信贷风险。
近年来,时有消费者投诉反映过度授信、信用卡分期手续费或违约金高、暴力催收等。此外,一些商家诱导消费者以贷款或透支方式预付费用,后因各种原因不能持续经营,导致消费者不仅无法享受本已购买的服务,还要面临还款压力和维权困难。
具体来看,常见的借贷营销诱导方式包括:诱导消费者办理贷款、信用卡分期等业务,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诱导消费者超前消费;诱导消费者把消费贷款用于非消费领域;过度收集个人信息,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权等。
以诱导消费者超前消费为例,一些机构利用大数据信息和精准跟踪,挖掘用户的“消费需求”后,不顾消费者综合授信额度、还款能力、还款来源等实际情况,过度营销、诱导消费者超前消费,致使消费者出现过度信贷、负债超出个人负担能力等风险。消费者应该知道,使用消费信贷服务后,需要依照合同约定按期偿还本金和息费,信用卡分期、信用贷款等息费未必优惠,折合年化费率计算后的综合贷款成本可能很高,过度信贷易造成过度负债。
针对这些问题,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提醒消费者要了解消费信贷的有关政策和风险,防范过度信贷透支消费风险,提高法律意识,保护合法权益。
首先,应坚持量入为出消费观,合理使用信用卡、小额信贷等服务,了解分期业务、贷款产品年化利率、实际费用等综合借贷成本,在不超出个人和家庭负担能力的基础上,合理发挥消费信贷产品的消费支持作用,养成良好的消费还款习惯,树立科学理性的负债观、消费观和理财观。
其次,应从正规金融机构、正规渠道获取信贷服务,不把消费信贷用于非消费领域,警惕贷款营销宣传中降低贷款门槛、隐瞒实际息费标准等手段,不把信用卡、小额信贷等消费信贷资金用于购买房产、炒股、理财、偿还其他贷款等非消费领域。
最后,应提高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意识,认真阅读合同条款,不随意签字授权,注意保管好个人重要证件、账号密码、验证码、人脸识别等信息。不随意委托他人签订协议、授权他人办理金融业务,避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一旦发现侵害自身合法权益行为,要及时选择合法途径维权。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500489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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