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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三板创新层公司建伟物流新增裁判文书 案由系运输合同纠纷,案号(2021)苏0581民初10781号

    2022-01-24 09:17

    每经讯,据启信宝,新三板创新层公司建伟物流(839532)新增一则裁判文书--建伟物流、苏州宝汽物流有限公司等运输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案号是(2021)苏0581民初10781号。文书落款日期为2021年11月22日,公布日为2022年1月17日。

    据裁判文书,原告建伟物流与被告苏州宝汽物流有限公司,上海宝益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涉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已由常熟市人民法院审理完毕,审理结果为:一、被告苏州宝汽物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向原告建伟物流支付运费109801.63元、至2021年7月7日的逾期付款利息1107.04元以及以109801.63元为基数按年利率5.005%标准自2021年7月8日起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 二、被告苏州宝汽物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向原告建伟物流支付本案律师费12886元。 三、驳回原告建伟物流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389元、保全费1170元,共计诉讼费2259元,由被告苏州宝汽物流有限公司负担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直接给付原告建伟物流。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记者 汤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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