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李蕾 每经编辑 叶峰
1月14日,证监会就《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监管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对外公开征求意见。
据悉,《暂行规定》共五章二十条,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1、明确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定义;2、明确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评估范围、标准和程序;3、明确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附加监管要求;4、明确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风险防控和监督管理机制。
那么哪些货币基金可以被认定为“重要货币基金”呢?《暂行规定》提出的初评范围包括:1、基金资产净值连续20个交易日超过2000亿元;2、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20个交易日超过5000万个;3、中国证监会认为符合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特征的其他标准。也就是说,符合这些条件中任意一条的,就符合监管对于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评估,并将有附加监管要求、风险防控和监督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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