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讯,据启信宝,新三板创新层公司芯诺科技(838172)新增一则裁判文书--W某某、辽宁芯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与公司有关的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案号是(2021)辽0403民初1296号。文书落款日期为2021年11月12日,公布日为2021年12月30日。
据裁判文书,被告芯诺科技,辽宁芯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C某某,Z某某,L某某与原告W某某,涉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一案,已由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法院审理完毕,审理结果为:一、确认原告W某某不具有辽宁芯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资格;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0元,原告预付,由被告辽宁芯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记者 汤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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