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的贯彻实施,民政部门总结提升“十三五”期间实施的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经验,围绕相关要求研究制定了一系列配套行业标准。
◎要做到全员学标准、用标准,让养老机构在标准基础上运行。
每经记者 李彪 每经实习记者 蔡智超 每经编辑 陈星
12月30日,民政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有关情况。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我国养老服务领域的第一个强制性国家标准——《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推进《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的贯彻实施,民政部门总结提升“十三五”期间实施的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经验,围绕相关要求研究制定了一系列配套行业标准。
当天发布的行业标准包括,涉及防跌倒的《养老机构老年人跌倒预防基本规范》、涉及防噎食的《养老机构膳食服务基本规范》、涉及污染织物清洗消毒处置的《养老机构洗涤服务规范》3个行业标准,以及《养老机构老年人营养状况评价和监测服务规范》《养老机构服务礼仪规范》《养老机构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规范》《养老机构接待服务基本规范》《养老机构康复辅助器具基本配置》等5项行业标准,共计8项行业标准。
图片来源:新华社记者 杨青 摄
养老服务业是关系亿万群众福祉的民生事业,也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标即将生效实施,民政部门的相关推进举措备受关注。
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副司长李邦华表示,民政部门作为养老服务行业主管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着力推进以下四方面工作。
首先是加强行政检查,确保强标生效落地。依托“金民工程”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动态掌握各地强标落实情况;要求省级民政部门制定强标实施的工作方案,在日常行政检查中加强对强标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其次是进一步完善标准与综合监管制度衔接。依照《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和相关政策规定,对照《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标要求,对违反强标的情况逐条分类列出处置方式,使处置措施更便于操作、具体化、可对比、可量化。对违反强标“基本要求”中规定的建筑、消防、食品、医疗卫生、特种设备等标准要求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要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依据相关规定通报相关部门进行相应处罚,严厉打击严重违反强制规定,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强标落实不足、存在风险隐患的现象。
“加强养老机构强标落实情况信息共享,供信用联合惩戒、等级评定、优惠扶持政策享受等工作应用。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等对强标抽查检查结果、行政处罚、奖惩情况等进行公示,让违反强标的行为无处遁形,遵标守标一路‘绿灯’,不达标或违标寸步难行。”李邦华说。
三是进一步完善配套措施,在依法规范整治的同时,加强对不达标机构的帮助指导。此外还要持续加强宣传推广。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据《2020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截至2020年底,全国共有各类养老机构和设施32.9万个,养老床位合计821.0万张,比上年增长5.9%。其中:注册登记的养老机构3.8万个,比上年增长11.0%,床位488.2万张,比上年增长11.3%。
养老机构该如何贯彻落实强标和其他推荐性标准?
民政部社会福利中心党委书记甄炳亮表示,首先要明确养老机构是贯彻落实标准的主体。机构负责人要重视标准,懂标准、善用标准,最好要有贯标的职能部门或具体负责人员。要有贯彻落实标准的具体措施、评价考核体系等。
其次要做到全员学标准、用标准,让养老机构在标准基础上运行。三要针对强标与推荐性标准特点,建立相应的实施机制。
甄炳亮进一步表示,强标是底线标准,养老机构要树立底线思维,对强标条文逐条学习,消化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流程环节,不折不扣实施。推荐性标准是行业普遍性经验技术的总结提炼,各养老机构要结合自身实际,对照机构运行要求,积极吸收为我所用,进一步形成企标、院标和机构自己的标准体系,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无论是强标还是推荐性标准,养老机构都要建立评估与改进机制,持续提升管理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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