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显示,2016年以来,银保监会系统就监管失职失责问题,共问责监管人员871名。其中,2021年前10个月问责384人次,是2020年全年的2.24倍。问责人次呈明显上升态势,持续释放监督问责越来越严的信号。
每经记者 袁园 每经编辑 陈旭
12月9日,银保监会发布公告称,近年来,银保监会依法依规、科学精准开展问责工作,推动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负责守责尽责,着力培育恪尽职守、敢于监管、精于监管、严格问责的监管精神。
相关工作举措主要包括五大方面:着力提升政治站位,构建履职问责制度体系;着力突出政治属性,依规依纪严肃精准问责;着力强化政治引领,持续加强对依法行政的监督;着力优化政治生态,强化廉洁风险防控和清廉文化建设;着力加强政治关怀,积极营造履职担当氛围,加强警示教育。
数据显示,2016年以来,银保监会系统就监管失职失责问题,共问责党组织24个,问责监管人员871名。其中,2016年至2020年各年度分别问责监管人员29人次、104人次、109人次、74人次、171人次,2021年前10个月问责384人次,是2020年全年的2.24倍。问责人次呈明显上升态势,持续释放监督问责越来越严的信号。
具体来看,在问责主体和对象方面,共问责5个省局党委、17个处室和银保监分局;被问责的监管人员中,局级干部39人,处级干部302人,科级及以下干部530人。
在问责情形和事由方面,因行政许可不规范问责277人次,因非现场监管不到位问责209人次,因行政处罚违规等问责96人次。
在问责方式和结果方面,对监管失职失责的组织谈话提醒10次,责令书面检查10次,通报6次。
对监管失职失责的个人谈话提醒418人次,批评教育107人次,责令书面检查91人次,通报96人次,责令整改19人次,诫勉126人次,组织调整23人次,政务或行政处分73人次,党纪处分41人次,开除14人次。
银保监会表示,将聚焦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持续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持续推进履职监督和履职问责工作,持续完善权责一致、全面覆盖、统筹协调、有力有效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
封面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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