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特约评论员 鲁子舜
近日,《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正式发布。该《意见》从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完善老年人健康支撑体系等方面提出了一揽子应对老龄化的举措,着力解决老年人在养老、健康等方面的现实需求。
上述《意见》一个鲜明的特色是将满足老年人需求和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相结合,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发展老龄事业。针对中国特殊国情,未来一段时间,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上,要更加强调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以精准化为基本原则,将重心聚焦于老年人的“急难愁盼”问题上。
要树立“去机构化”理念
做好老龄工作的前提,是能够对老龄数据进行精准测算和分析。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已达2.64亿人,很多人动辄拿这个数字“说事”,说老龄化的压力有多大多大。事实上,2.64亿人这个数字,既非全部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对象”,甚至也不能从养老金领取的意义上讲。在很大程度上,多数60至70多岁的老年人是不需要入住养老机构、不需要提供照料护理服务的。如果不能对不同地区、不同职业、不同身体状况的人进行精准分析,老龄工作特别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很可能就是一笔“糊涂账”。
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中国养老体系建设的重点服务对象,应当聚集于“关键少数”。也就是说,主要针对失能、半失能的老年人。据测算,目前至少有4000万以上的老年人,属于失能或者半失能状况,需要别人提供一定程度的帮助或照料才能达到正常生活状态。一个地方要对失能或者半失能的老年人情况有比较精确统计,才能够进行精准设计、精准投入,满足老年人需求。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要树立“去机构化”的理念。当前,提起养老服务,许多地方和领导干部想到的就是建设各式各样的养老服务机构,比如养老院、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农村幸福院等。这些年,一些地方也确实是把相当多的资金投入了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养老床位的数量得到了迅速增加。但是,多数养老机构都出现了床位闲置的现象,有的乡镇敬老院甚至90%左右的床位长期闲置,有的农村幸福院建成之后就基本没有使用过。究其原因,主要还是在于没能从“需求侧”出发来考虑,没能考虑老年人的真正需求。
对于多数老年人来说,只要有可能,他们还是希望在熟悉的环境里生活,也就是,不愿意离家到养老机构去生活。因此,对于未来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必须树立一种“去机构化”的理念,原则上不进行机构建设,而将有限的资金用于支持为特殊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社区照料服务,比如为希望居家养老的失能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浴、护理等服务。
涉老资金整合利用
发达国家和国内一些地方的实践表明,以“去机构化”的理念开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仅让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更高,而且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可谓“一举多得”。当然,必要的养老服务机构也是需要建设的,但首先要对老年人的实际需求进行认真论证,根据当地老年人的实际需求进行建设。
涉老资金整合利用也是一个重要命题。当前,老龄工作涉及多个部门,财政资金也往往由不同部门使用。但实践中,资金使用的效率与精准性还是值得关注的。比如,当前不少地方对80岁以上老年人甚至65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但发放高龄津贴的目的以及高龄津贴的用途到底是什么,没有进行认真论证。有的生活条件相对较好、身体条件较好的老年人拿到高龄津贴后,很可能就是到饭店进行一次普通消费,这是不是符合高龄津贴制度设计的初衷,是值得研究的。如果将高龄津贴改为失能护理补贴,政府对所有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护理补贴,而且失能程度越高、补贴越多,老年人可以用这笔钱来购买上门护理服务,估计会产生“雪中送碳”的效果。
有机构测算,当前老年人医疗费用占全部医疗费用的80%左右,但针对老年人的大量医疗行为完全可以由非医疗性质的护理照料来承担,没有实质意义的医疗既增加了老年人的痛苦,又给医保基金带来压力。如果医保制度更好地与老年人长期护理制度衔接,一方面可以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照料护理服务,另一方面也可节约不少医保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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