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实习编辑 李泽东
据澎湃新闻11月25日报道,近日,广西南宁的蒋女士骑电动车下班回家时,一未牵绳的狗窜出,将她撞倒在地,导致骨折。交警认定狗主人叶某未对狗拴系牵引造成交通事故,蒋女士无责任。
让蒋女士气愤的是,狗主人叶某对她受伤没有任何歉意,也未支付任何费用。康复之后,她将叶某告上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要求叶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据西乡塘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速裁组审结了该案。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246条:“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叶某未对其狗进行拴系牵引绳,导致狗与蒋女士发生碰撞,进而导致受伤,经交警认定蒋女士无责任,对蒋女士的损失,应由叶某承担全部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叶某赔偿蒋女士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3.9万元。
近日,河南安阳的“狗咬人”事件受到了社会广泛关注。当事人对于狗咬老人的事实拒不承认,各管理单位相互推诿,令连续10次报道此事的记者失望落泪。9月20日发生的事件,当事人直至11月19日才出面道歉。11月23日,安阳市对事件涉及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
光明日报发表评论:过程很琐碎,结果很奇葩。几期节目下来,事情仍未得到解决。从9月下旬事件曝光到现在,狗主人几乎连面都没露过。受害老人至今都没等到狗主人的一句道歉,倒是帮忙讨说法的小莉哭着道起了歉。
不可思议,是很多人看完此事的第一感受。如果此事的由头错综复杂、是非难辨,那止息争讼需要时间,无可厚非。可问题是,事实简单得不能再简单,责任明晰得无法再清晰,监控都有了,有关部门和媒体也出面了,受害者维权却俨然陷入了死胡同——管你证据再硬,狗主人就是不认不赔不道歉不出面。
狗主人怎么就敢这般耍无赖?他耍无赖,难道就拿他没辙了?就眼下看,很多人都将狗主人的公职身份当作解开这些疑问的切口,这显然值得当地官方直面和回应。在此事上,比“狗咬人”更大的问题,无疑是问题为何迟迟得不到合理解决。就此看,到底是什么让这样一起简单的纠纷处理过程变得这么不简单,需要充分自洽而合理的交代。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澎湃新闻、西乡塘法院微信公众号、光明日报评论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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