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AI快讯,近日,深圳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发布《龙岗区关于房地产项目全周期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 鼓励开发企业探索7天无理由退房机制,在开发企业与买受人签订《深圳市房地产认购书》的同时,买受人可以选择是否签署《无理由退房协议》。有市场人士表示,“无理由退房”在市场上不是第一次出现,但是由政府主导提出,应该是第一次,这对房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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