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显示,在深交所发行的3期小公募债均由国海证券承销,合计违约债券余额为30亿元;在上交所发行的3期私募债均由粤开证券承销,合计违约债券余额为11亿元。
每经记者 陈晨 每经编辑 吴永久
今日晚间,粤开证券、国海证券分别发布公告称,因在山东胜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债券承销业务中涉嫌未勤勉尽责,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二者立案。Wind数据显示,胜通集团目前已经9只债券发生实质违约,违约债券余额达55.5亿元。其中国海证券、粤开证券分别承销3只。
9月30日晚间,两大券商同时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的消息引发了关注。
国海证券、粤开证券均发布公告称:2021年9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在山东胜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胜通集团)发行债券承销业务中涉嫌未勤勉尽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
国海证券表示,公司将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调查工作,同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的经营情况正常。另外,粤开证券也表示,公司将全面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同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事项未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出现有层级的风险。
Wind数据显示,胜通集团名下发行的债券有9只发生实质违约,债券违约余额为55.5亿元,其中包括2016年5月至2017年8月,胜通集团在深交所发行的“16胜通01”“16胜通03”和“17胜通01”共3期小公募债,以及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在上交所发行的“17鲁胜01”“18鲁胜01”和“18鲁胜02”共3期私募债。
数据来源:Wind
数据进一步显示,在深交所发行的3期小公募债均由国海证券承销,合计违约债券余额为30亿元;在上交所发行的3期私募债均由粤开证券承销,合计违约债券余额为11亿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今年7月3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对胜通集团、王秀生等6名责任主体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据披露,因融资需要,2013年至2017年,在胜通集团时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王秀生决策并组织下,胜通集团以三家子公司为造假实体,通过复制真实账套后增加虚假记账凭证生成虚假账套及虚构购销业务等方式实施财务造假,胜通集团将虚假账套数据提供给审计机构。
另外,胜通集团在审计机构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出具2016年度、2017年度的审计报告后,直接修改经审计后的胜通集团合并会计报表,在修改后的财务报表上加盖虚假的中天运印章后将报表对外披露。
通过上述两种方式,胜通集团2013年度至2017年度累计虚增主营业务收入615.40亿元,累计虚增利润总额119.11亿元;扣除虚增利润后,胜通集团各年利润状况为亏损。上述行为导致胜通集团案涉募集说明书和案涉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证监会决定对胜通集团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并对5名相关责任人员处以警告及10万元~90万元罚款。并对王秀生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此外,9月18日,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也发布公告,对胜通集团予以公开谴责,暂停其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另外,对公司时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王秀生予以公开谴责、认定不适当人选等。
9月17日,证监会发布公告表示,近年来,证监会坚决贯彻国务院金融委关于规范债券市场发展、维护债券市场稳定的决策部署,按照“零容忍”工作方针,依托债券市场统一执法工作机制,坚决打击债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2019年以来,累计采取相关行政监管措施152家次,查处债券市场违法违规案件19件,其中涉及交易所债券市场14件,银行间债券市场6件。
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主要表现为:一是通过篡改报表、虚构业务等财务造假手段粉饰公司业绩,如胜通集团、华晨集团;二是对于影响公司偿债能力的重大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如华晨集团、永煤控股;三是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风险识别、评估及应对程序不到位,如德邦证券、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四是未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内控失范,如富贵鸟、神雾集团。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坚决贯彻中办、国办发布的《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深化与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的执法协同,进一步聚焦执法重点,坚持一案多查,依法严肃查处欺诈发行、虚假信息披露、恶意转移资产、挪用发行资金等债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坚决维护债券市场公平和秩序,保护债券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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