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AI快讯,9月24日,央行网站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其中明确,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对于相关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的境内工作人员,以及明知或应知其从事虚拟货币相关业务,仍为其提供营销宣传、支付结算、技术支持等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上一篇
通业科技:约132.16万股限售股9月29日解禁
下一篇
*ST数知:公司暂未参与北京数字货币试验区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股价涨超200%!这只PCB大牛股,部分董监高及合伙企业抛出减持计划
集卡行业成本倒挂!油价涨、运费低,个体司机直呼“做一单亏一单”
纳指跌1.13%,布油涨超3%;央行今日开展8000亿元MLF操作;严文韬入职DeepSeek任CFO;王慧文喊话找人组局买西贝丨每经早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