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AI快讯,7月30日,今日,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在住房公积金提取方面,通知明确,购买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于购房后2年内,凭房地产交易或不动产登记部门备案的购房手续或凭证以及税务部门出具的发票、契税完税凭证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提取总额应不超过购房所支付的金额。此外,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前,借款人(含已经出具异地贷款证明、在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缴存账户余额仅可用于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不得再以其他原因提取。
上一篇
结构性存款规模创四年新低 曾经的揽储利器“降温”明显
下一篇
国资委: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完成任务过半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香港迪士尼公布2025财年业绩,连续第二财年盈利,但净利润下跌超三成
华荣股份去年营收净利双降 拟以九成净利润派发3.4亿元现金红包
摩萨德局长:已渗透伊朗和黎巴嫩“核心机密处”!内塔尼亚胡出席涉腐败案听证会,以总统:暂不赦免他,将推动达成认罪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