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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运输“一支队伍管执法” 四川立法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每日经济新闻 2021-07-27 19:14

    “《条例》的制定,对及时解决改革中体制机制性问题、将改革成果用法规制度巩固下来、在交通运输领域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等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我省率先出台《条例》,可为全国纵深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贡献四川智慧、提供样板。”罗佳明表示。

    每经记者 余蕊均    每经编辑 杨欢

    7月27日上午,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关于《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草案)》的说明。受四川省政府委托,省交通运输厅厅长罗佳明作说明。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涉及面广、种类多。多年来,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等一直分别开展行政执法。2020年,四川按要求完成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组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但由于缺乏统一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法规,各地改革“五花八门”,执法职责不清、机制不顺、保障不足等问题较为突出,各地反映强烈。

    “《条例》的制定,对及时解决改革中体制机制性问题、将改革成果用法规制度巩固下来、在交通运输领域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等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我省率先出台《条例》,可为全国纵深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贡献四川智慧、提供样板。”罗佳明表示。

    不仅如此,为适应行业发展新形势,有必要通过制定《条例》,大力推进“互联网+行政执法”,进一步创新执法监管方式,加强行业监管,严格执法行为,规范市场管理。

    罗佳明提到,今年以来,其他省份相继发生货车司机喝农药等事件,引发重大负面舆情。为此,交通运输部在全国开展了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条例》的制定,从法律层面明确执法规程、强化执法监督、落实执法责任、杜绝执法乱象,对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执法行为、保障从业者合法权益、建设人民满意交通等具有重要作用。

    放到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框架下来看,制定《条例》更有其必要性。去年,四川会同重庆开展交通运输联合执法,跨区域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全面开启川渝两地交通运输“跨界+联合”执法新模式。但由于缺乏执法管理顶层设计,在执法协同管理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条例》有助力进一步加强成渝地区交通执法协同,为成渝交通一体化提供坚强支撑。

    据悉,此次提请一审的《条例》(草案)明确了执法主体和执法内容,“由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名义,集中行使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权以及与其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同时,注重探索执法“放管服”新模式,提出市县执法机构可向市辖区、乡镇(街道)、园区(开发区)派驻执法人员,将部分行政处罚权交由能承接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使。推广说理式执法、精准执法,对依法不予处罚的当事人进行教育、劝诫和疏导,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注重推广执法领域新科技应用,提出建设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管理系统,促进系统平台对接和数据信息共享,推行信息化智慧执法;加强电子技术监控等设施设备建设,探索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前沿科技,推行非现场执法。

    针对粗暴执法、趋利执法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条例》(草案)明确:制定并公开执法事项目录和执法裁量基准,做到阳光执法;统一着装、统一标志标识、统一执法文书,做到规范执法;落实并细化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严格执法。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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