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查明,前海汇能的违法事实包括:发行的24只私募产品未备案;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向投资者承诺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挪用基金财产3.8亿元。此外,根据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最新通报,前海汇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截至6月12日,警方共依法冻结涉案资金约1.7亿元。
每经记者|陈晨 每经编辑|吴永久
今日,深圳证监局发布了2021年1号市场禁入决定书,对深圳前海汇能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前海汇能)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徐山、康媛媛(前海汇能原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前海汇能监事)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二人在经营管理前海汇能期间系夫妻关系。
据查明,前海汇能的违法事实包括:发行的24只私募产品未备案;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向投资者承诺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挪用基金财产3.8亿元。此外,根据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最新通报,前海汇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截至6月12日,警方共依法冻结涉案资金约1.7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7月14日,ST步森发布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称,业绩扭亏主要由于前海汇能案件转回预计负债约4145万元。
经查明,前海汇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发行私募基金未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备案手续。前海汇能发行深圳前海汇能天源贰号信息咨询企业(有限合伙)等24只私募基金产品未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备案手续。
二、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前海汇能担任基金管理人的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深圳前海汇能叁号新三板投资企业、深圳前海汇能达荣壹号信息咨询企业存在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行为,分别向投资者杨某募集资金50万元,向投资者熊某募集资金50万元。
三、向投资者承诺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前海汇能在发行深圳前海汇能壹号天使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等10只私募基金产品过程中,与投资者签订《预约受让协议书》,约定自合伙协议或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至投资期满一定期限内,如果投资者从合伙企业获得的分配款总额未超过投资者全部实缴金额,投资者有权要求前海汇能按照预约受让协议进行受让,保证投资者本金不受损失或获取最低收益。
四、挪用基金财产。汇能深业泰然观澜玫瑰苑物业并购私募投资基金和汇能深业泰然观澜玫瑰苑物业并购私募投资基金二期系前海汇能担任基金管理人的契约型私募基金,分别募集资金1.501亿元和2.302亿元,合计3.803亿元,前海汇能将上述基金财产全部转移至关联公司深圳前海汇能天宝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银行账户。
因此,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徐山(前海汇能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康媛媛(前海汇能原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前海汇能监事)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虽然,二人也曾提出申辩理由,但也均被深圳证监局一一反驳。此外,二人均已被司法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今年6月14日,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通报称,接上级转办线索,已于2019年4月26日对深圳前海汇能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据悉,截至2021年6月12日,警方共依法冻结涉案资金约1.7亿元人民币,首轮查封不动产四处,轮候查封不动产三处,冻结车辆过户权限四部。通报还表示,警方敦促该案相关欠款企业及个人,依法履行还款义务并及时归还涉案资金。
而这其中就涉及到多家上市公司。《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2017年9月,ST步森与前海汇能签订《保证合同》,为ST天马向前海汇能的最高额1亿元借款(实际发生借款3000万元,已归还500万元)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2019年8月,法院受理前海汇能请求判令ST天马偿还2500万元借款、逾期利息及相关费用,并要求借款担保人ST步森承担连带责任。2019年末,ST步森确认的预计负债最佳估计数确定为1753.84万元,并以此计提预计负债。2020年末,ST步森按最新进展增加计提2391.48万元,合计预计负债4145.32万元。
今年6月28日,ST步森发布公告称,因本案借款纠纷涉嫌刑事犯罪,法院驳回前海汇能的起诉,为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ST步森表示,公司非前海汇能涉嫌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亦没有实际占用、使用集资款项,公司不应对履行非法集资款项及其收益的清退义务承担担保责任,本案终审裁定及前海汇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对公司财务状况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7月14日,ST步森发布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预计盈利2500万元~3500万元。业绩扭亏主要由于前海汇能案件转回预计负债约4145万元,该事项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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