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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讯丨上海拟规定:智能网联汽车测试与示范活动中产生的数据不得擅自传输到境外

    每日经济新闻 2021-07-16 21:55

    每经记者 段思瑶    每经编辑 孙磊

    7月16日,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关于《上海市智能网联汽车测试与示范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询意见的公告。

    《征求意见稿》智能网联汽车在测试与示范申请、测试与示范管理要求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如道路测试部分提出,自动驾驶功能等级注明为高度自动驾驶(含以上)或声明含自动泊车功能的,应通过地下或区域内部道路测试、网络安全测试和软件升级测试。

    另外,测试与示范主体应妥善处理数据采集、处理、应用和传输等环节,应满足以下要求:履行安全保护责任,采取相关措施保障数据机密、完整和可用;建立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合理收集和使用数据,经被收集者同意的前提下做好规则披露。不非法买卖、转让、公开相关数据;测试与示范活动中产生的数据,除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传输到境外;严禁对外发送虚假数据,干扰其他车辆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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