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目前关注函、警示函及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齐发的情况下,中原证券能否下次进入证券公司“白名单”,这就需要打上一个问号了。
每经记者 陈晨 每经编辑 吴永久
7月12日晚间,中原证券发布公告称,收到河南证监局的监管关注函、警示函及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对于上述处罚,主要是因为日前网络媒体报道称数十名投资者与中原证券南阳分公司签订了《资产委托管理合同》,在营业部总经理杨青4月份被留置后不被承认,理财资金逾期无法兑付,涉及资金规模可能超过2亿元。中原证券对此表示,前述不是公司销售的产品,为公司员工个人行为。河南证监局称,该事件暴露出中原证券存在印章管理不规范等内控问题。
河南证监局称,关注到2021年6月24日,网络媒体报道称数十名投资者与中原证券南阳分公司签订了《资产委托管理合同》,在营业部总经理杨青4月份被留置后不被承认,理财资金逾期无法兑付,涉及资金规模可能超过2亿元。对此,中原证券回复称媒体报道中的《资产委托管理合同》不是公司销售的产品,为公司员工个人行为;相关责任人已被纪委留置,公司已向公安机关报案。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根据网络媒体报道,自2014年开始,累计有数十名投资者在中原证券南阳人民路证券营业部签署了《资产委托管理合同》,合同约定年收益率高达20%、24%;投资者后续多次在营业部续签合同并持续投入资金,期间这些合同均能还本付息,直至2021年4月9日,投资者们没有再收到按照合同约定的本息,后被告知,曾在合同上签字的时任营业部总经理杨青已被留置;而中原证券方面也并不承认这些合同。
启信宝显示,中原证券南阳人民路证券营业部于2015年12月28日将名称变更为中原证券南阳分公司,并于2021年4月21日负责人由杨青变更为董保军。
面对上述媒体报道事件,河南证监局关注函中表示,该事件暴露出中原证券存在印章管理不规范等内控问题,并提出以下监管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对此事反映出公司存在的内控问题逐一分析,深刻反思,提出整改措施,立行立改。二是全面自查,梳理分析公司内部管理还存在哪些问题和漏洞,及时整改,切实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三是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认真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善地披露有关信息。同时要求中原证券于2021年7月16日前报送整改措施情况以及相关安排。
对于上述问题,河南证监局火速对中原证券下发了警示函,同时也对中原证券南阳分公司下发了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
河南证监局称,中原证券存在以下违规问题而被出具警示函措施:一是南阳分公司内控和合规管理不完善。存在印章管理不规范,财务专用章部分用印记录未登记,办公室印章部分用印记录仅由经办人签字,无批准人签字;客户资料管理不严格,部分客户资料中项目未勾选、客户未签字、日期签署不准确,部分投资顾问服务协议中未明确服务内容、未签署日期;客户交易区监控覆盖不全,录像保存不完整;空白凭证管理不规范;在投资顾问业务推广、服务提供环节留痕管理不完善等问题。二是重要事项未及时报告。发生工作人员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等情形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我局报告。
同样,对于该事件的主角,即中原证券南阳分公司也因为上述原因拟被河南证监局采取责令限期改正,并增加合规检查次数提交合规检查报告的行政监管措施。河南证监局称,中原证券南阳分公司需在相关监管措施下发之日起一年内,每3个月开展一次合规检查,并在每次合规检查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合规检查报告。
中原证券表示,公司及公司南阳分公司完全接受河南证监局的监管决定,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完成整改并全面开展内部合规检查,于规定时间内向河南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将举一反三、全面提高公司合规管理和内部控制水平,杜绝类似问题再度发生。此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南阳分公司所涉事件正在取证调查阶段,公司将积极跟进该事项调查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5月28日证监会公布了首批证券公司“白名单”,并规定创新试点业务的公司须从白名单中产生,共有29家证券公司上榜,中原证券就是其中之一。不过“白名单”采取动态调整机制,虽然7月1日刚刚公布的7月证券公司“白名单”中,中原证券还在上榜,但是从目前关注函、警示函及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齐发的情况下,中原证券能否再下次上榜,这就需要打上一个问号了。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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