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深圳市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出炉。任务清单提出,修订《深圳市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办法》,放宽QFLP(合格境外优先合伙人)政策,取消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投资FOF基金限制,允许基金采用更灵活管理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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