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监管机构的预警,投资者在了解一款私募产品和背后管理人的时候就有很多功课可以做,也能有助于在第一时间识别出“假私募”“伪基金”,避免“踩坑”。具体说来,记者建议以下几点可以多多关注。
每经记者 李蕾 每经编辑 何剑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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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私募基金快速发展,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公布的最新数据,截至今年3月末存续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一共有24533家,管理资金规模达到了17.22万亿元,相当可观。私募基金的发展当然拓宽了投融资渠道,增强了金融市场的活力,但其野蛮生长也带来了一些问题,所以我们会看到市场中层出不穷的假借私募基金名义行非法集资,或者其他不规范操作导致投资人利益受损的现象。
在这种情况下,监管机构也加强了对行业的监管力度。3月底,中基协公布了第三十九批疑似失联私募机构的公告,一共有5家机构上榜,这也是中基协今年第二次公布失联私募名单。除此之外,强监管下私募基金行业也在加速洗牌,一批批失联机构陆续被清理注销。今年以来,中基协已经先后公布了多批私募基金的注销公告。这些举措反映出监管机构加强私募基金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提升行业规范发展水平、保护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决心。
和普惠金融的公募基金等不同,私募基金的投资者往往都是有一定投资经验的“熟手”。但面对这一具有高收益、高风险特征的产品,投资者在进行私募基金投资时还是需要擦亮双眼,躲开各种陷阱。在第三个“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来临之际,《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为大家总结了一些“避坑”的策略,帮助投资者理性投资私募基金。
在普通投资者的印象里,私募基金尤其是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在信息方面的不对等地位,决定了私募基金在操纵信息上的主动权,也导致了一些乱象的出现。尤其是在私募行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募集资金、规避合格投资者要求、不履行登记备案义务、错综复杂的集团化运作、资金池运作、利益输送、自融自担等情况并不鲜见,甚至出现侵占、挪用基金财产、非法集资等严重侵害投资者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行业风险逐步显现。近年来以阜兴系、金诚系等为代表的典型风险事件都对私募行业的声誉和良性生态产生了影响。
近年来,监管机构一直从对外加大诚信公示和对内建立诚信档案两个方面入手,推进私募基金行业的诚信体系建设。根据中基协此前公布的数据,截至2020年1月9日已累计公告1102家疑似失联私募基金管理人,注销500余家,失联机制已经成为监管督促私募机构信息更新、配合自律管理的一种有效手段。
除了公布失联私募名单,中基协还对私募机构的异常经营、行政处罚及监管措施、注销等方面都进行公示,曝光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提示机构的潜在风险,通过“处置一批、公示一批、警示一批”的方式,引导行业参与方和投资者实时关注私募基金管理人动态诚信信息,培育私募行业诚信氛围,实现市场化出清风险机构。随着这些举措的不断推进,整个行业的透明度得以提高、信息严重不对称的情况也在得到改善。
今年以来,中基协密集公布了多批被注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名单。最新的一则注销公告是4月16日发布的,彼时有15家私募由于不能持续符合管理人登记要求被监管注销登记。除此之外,关于失联私募的公告也在持续更新中。
如果说“注销”已经到了比较后期的阶段,那么很多失联私募的公告或者“异常经营”状态的提醒则可以为投资者“扫雷”提供非常好的参考和借鉴。或许有很多投资者还不太了解怎样才算私募基金的失联,那么记者这里也为大家做个小科普。私募失联包括以下三个阶段和情况:1、监管通过电话、邮件、短信通通联系不上私募机构的,会先通过网站发布“疑似失联公告”催促相关机构主动与监管取得联系,其实这个阶段投资者就应该引起警觉了;2、如果公告之后,5个工作日内还不主动联系监管的私募,将被认定为“失联(异常)”机构,并在私募管理人公示信息系统公示;3、自疑似失联机构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未联系监管并提供有效说明材料的,将被注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这三个阶段循序渐进、层层深入,对投资者有着非常好的提示作用,当然投资者也要善于运用监管机构提供的查询平台和工具,来判断自己购买的产品和基金管理人是否靠谱,尽早发现风险、避免损失。
举个例子,2019年3月,中基协在日常舆情监测工作中发现某私募机构涉嫌存在违规问题,风险突出,于是第一时间对该机构开展自律核查,并在确定违规情形后,要求机构根据《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异常经营情形下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的公告》的规定,限期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同时对外公示机构“异常经营”状态,提示相关机构及投资人注意风险。由此可见,及时准确的诚信信息公示,可以让相关机构与投资者有效地甄别风险,从而阻断风险的进一步蔓延。
其实除了监管机构的预警,投资者在了解一款私募产品和背后管理人的时候就有很多功课可以做,也能有助于在第一时间识别出“假私募”“伪基金”,避免“踩坑”。具体说来,记者建议以下几点可以多多关注。
首先,要警惕公开报道、宣传私募基金公司和产品业绩的行为。
私募基金是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而设立的投资基金,既不保证基金财产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但是有一些机构通过公共媒体或组织活动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宣传推介私募基金,公开披露或者变相公开披露某家私募基金管理人或某只私募基金业绩等信息,并且在描述中使用“业绩最佳”“规模最大”“堪称神话”“一骑绝尘”等误导性措辞和陈述。这些都是不合规的,需要赶紧提高警惕并且最好远离。
要记住,私募可以公开宣传的内容只有6项,即:品牌、发展战略、投资策略、管理团队、高管信息、已备案的私募基金基本信息,且已由监管公示。
第二,在购买私募产品时,警惕“三无”基金和不合规产品。
这件事情我们分两个方面来说。首先,“三无”私募产品指的是代销机构无资质、推介人员无授权、产品代销无授权这三种情况,遇上了通通绕行吧。
其次,准备购买产品、签署合同了,也需要谨慎,警惕不合规的产品。例如在合同内容上,要有法定的格式和内容框架;在合同形式上,则要避免签订保本保收益协议、基金回购协议等“抽屉协议”,看似短期有利可图,长远来看却增大了投资风险;另外在签署程序上也要合规。
第三,要自查合格投资者身份,同时选择适合自己风险偏好的产品。
在以往记者做过的一些维权报道中,有的投资者并不符合监管对于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身份的认定,但通过一些办法仍然投资了基金产品。这种情况一旦遇到问题,维权的难度也会相应增大,所以通过集资来逃避合格投资者的要求不可取。也有一些“伪私募”产品号称几万元起投,实质上就是集资骗局。面对此类说辞,投资者应当敬而远之。
而当大家确实排除了集资诈骗风险、准备购买私募产品了,也还应该认真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充分认识目标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理性判断、谨慎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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