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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知识产权局:2018~2020年累计驳回恶意抢注和囤积商标注册申请超过15万件

    每日经济新闻 2021-04-25 12:08

    ◎商标法第四次修订专门增加了“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的规定,将打击恶意囤积商标申请的关口前移到审查阶段,并贯穿整个商标申请注册的程序中。

    每经记者 周程程 北京摄影报道 每经编辑 陈星 

    4月25日,国新办就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纲要,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

    (图片说明:发布会现场)

    明星人物姓名、知名企业等商标抢注现象受到公众高度关注,在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方面,国家知识产权局有何举措?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何志敏表示,根据商标法规定,商标恶意注册主要是指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以攫取和不当利用他人市场声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侵占公共资源为目的的商标注册行为。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主要就是“傍名牌”“蹭热点”以及抢注国家重大工程名称、公众人物姓名等;另一种是商标恶意囤积行为,就是“不用先囤”,大量囤积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

    “这两种行为都存在很大的社会危害。”何志敏说,商标恶意抢注行为,比如大家都知道的“丁真”商标被抢注,就是有人图谋不当利益,从而扰乱商标注册管理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商标的恶意囤积行为,比如前段时间驳回的某公司300多件商标注册申请,则是对市场资源和行政资源的浪费,严重损害公众利益。

    何志敏表示,为了有效应对这些问题,积极营造更加良好的市场环境,国家知识产权局做了四个方面工作:一是推动完善法规。商标法第四次修订专门增加了“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的规定,将打击恶意囤积商标申请的关口前移到审查阶段,并贯穿整个商标申请注册的程序中。

    二是准确进行识别。通过设置商标审查指引词库,综合人工判断,在审查中准确识别商标恶意注册行为。

    三是开展分类处置。对于有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比如恶意抢注“雷神山”“清澈的爱”等商标的行为,予以快速驳回并曝光,让相关机构和人员受到全社会的声讨。2018年至2020年,已累计驳回恶意抢注和囤积商标注册申请超过15万件。

    四是组织专项打击。在去年的“蓝天”专项整治行动中,各地约谈了2950家代理机构。上个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启动了集中打击商标恶意抢注专项行动,推动各地执法部门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全面形成高压震慑。

    何志敏指出,下一步将不断完善商标法律制度,加大遏制和处罚力度,及时曝光典型案例,促进中国品牌建设,不断推动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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