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唐如钰 每经编辑 何剑岭
图片来源:摄图网
证监会发行部副主任李维友通报修订《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简称《指引》)情况时表示,自2020年3月推出以来,《指引》增强了审核注册制标准的客观性、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为科创板聚焦优质企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本次修订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新增研发人员占比超过10%的常规指标,以充分体现科技人才在创新中的核心作用;修改后形成“4+5”的科创属性评价指标;二是按照支持类、限制类、禁止类、分类界定科创板行业领域,建立负面清单制度;三是在咨询委工作规则中完善专家库和征求意见制度,形成监管合力;四是交易所在发行上市审核中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重点关注发行人的自我评估是否客观,保荐机构对科创属性的核查把关是否充分,并作出综合判断。
证监会发行部副主任李维友在答记者问时表示,修订后的《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从四个方面完善了科创属性的评价指标体系,一是进一步强化了科创板姓“科”的定位,丰富科创属性的判断维度,充分体现科技人才在创新中的核心作用。新增的研发人员占比10%的常规指标,修改后形成“4+5”的科创属性评价指标;二是建立了清晰可操作的固定清单,严格限定科创支持的行业领域,按照支持类、限制类、禁止类进行分类处理,积极支持新一代信息系统高端设备等六大行业领域的硬科技在科创板上市;对于金融科技模式创新等类型企业,根据企业科创属性从严把关,限制在科创板上市;禁止房地产主要从事金融投资类业务的企业在科创板上市;三是充分发挥交易所科技咨询委的作用,完善委员构成和工作机制,增加科技管理、产业规划、科学研究等相关领域的委员数量,完善征求意见制度,形成监管合力;四是突出定性和定量综合研判,严防研发投入注水,初期购买专利,行业分类分类不准确的情形,压实保荐机构责任,强化对科创评价标准相关规则执行的监督检查。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