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发行了绿色债券,宣布了碳中和目标,这家钢铁巨头子公司却屡次环境违法

    每日经济新闻 2021-03-24 15:47

    ◎颇为尴尬的是,作为河钢股份绿色债券募投项目重要的实施主体,在花费过亿元募集资金后,唐山中厚板公司却成了环保部门的处罚主体。2019年3月,生态环境部通报2018年~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情况时,唐山中厚板公司榜上有名,违法事实是工业粉尘无组织排放。

    每经记者 彭斐    每经编辑 梁枭    

    作为制造业31个门类中碳排放量最大的行业,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约束下,钢铁行业将面临绕不开的挑战。在全行业努力达成减碳目标之时,却也有一些企业存在侥幸心理,其中甚至不乏行业巨头。

    近日,A股绿色周报项目监测到的数据显示,因未执行唐山市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管控限产50%的要求,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对唐山中厚板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中厚板公司)拟处罚款100万元,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值得注意的是,这家被查处的企业大有来头,其控股方为河钢股份(000709,SZ),而河钢股份系国内钢铁产能排名第二的河钢集团旗下上市平台。而有数据显示,2019年,河钢股份旗下包括唐山中厚板公司在内的5家关联公司,存在多条环境监管记录,罚款额总计达110万元。对于这些处罚,上市公司都没有作正式的信息披露。

    令人意外的是,旗下公司屡收环保处罚,河钢股份和河钢集团却是环保“标兵”。河钢股份就曾获批发行支持环保、利率更低的绿色债券,募集资金用于环保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但屡被环境处罚的正是绿色债券募投项目。而河钢集团最近还公布了自己的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一边公布碳中和计划,一边面临百万罚单

    对于钢铁行业来说,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不亚于2016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次大变革。

    作为国内排名第二的钢铁巨头,一向低调的河钢集团也在日前发布了自己的碳中和行动计划,并宣布“将在2022年实现碳达峰,2025年碳排放量较峰值降10%以上,2030年碳排放量较峰值降30%以上,2050年实现碳中和”。

    不过,与河钢集团的公布碳中和计划几乎同时,这家巨头旗下上市平台的控股企业却因环保违规,面临百万罚款。

    3月10日,账号主体为唐山市生态环境局的公众号“生态唐山微发布”的一则信息显示,3月7日夜,唐山市生态环境局乐亭县分局执法人员对唐山中厚板材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1号、2号、3号烧结机均处于正常生产状态,未执行唐山市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管控限产50%的要求,涉嫌违反《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图片来源:生态唐山微发布

    无视限产要求,唐山中厚板公司撞到了环保的“枪口”上。唐山市生态环境局乐亭县分局依据《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拟处罚款100万元,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唐山市公安局乐亭县分局对该公司负责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作出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

    从股权关系来看,河钢股份是唐山中厚板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后者51%股权。据河钢股份2020年半年报披露,唐山中厚板公司被河钢股份列为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2020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72.17亿元,净利润1.36亿元。

    对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今日(3月24日)从唐山市生态环境局方面证实,唐山中厚板公司确为河钢股份旗下公司。此外,对于最终处罚落实情况,记者亦向唐山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支队方面确认,截至发稿,尚未得到最终回复。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河钢股份2020年半年报显示,唐山中厚板公司于2017年11月30日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3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自2017年起三年内适用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不过,对于3月7日被查处一事,河钢股份并未及时公告披露。对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尝试联系河钢股份方面,但未获对方回应。

    此外,唐山中厚板公司不止一次被环保部门查处。2020年8月,环保组织公众环境研究中心、绿色江南做的一份调研报告显示,隶属于河钢股份的邯钢集团邯宝钢铁有限公司、唐山中厚板材有限公司等5家关联公司存在多条环境监管记录,这些环境处罚记录涉及废气、废水超标排放等问题,罚款额总计达110万。其中,河钢股份旗下邯钢集团邯宝钢铁有限公司的一条违法事实,涉及处罚金额为100万元,该条环保处罚由邯郸市生态环境局于2019年8月15日作出。

    一边发行低利率绿色债券,一边募投项目环保问题频发

    出乎意料的是,唐山中厚板公司作为河钢股份的重要非全资子公司,其环保问题一直为河钢股份重视,并不惜投入重金。

    3月19日,河钢股份发布公告披露,公司于2018年3月26日发行的2018年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将于2021年3月26日支付自2020年3月26日至2021年3月25日期间的利息。

    该绿色债券简称“18河钢G1”。《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取的该债券募集说明书显示,本期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为7亿元,其中3.5亿元用于节能环保类技术改造项目,主要用于5万吨钒渣亚熔盐法高效提钒清洁生产示范工程和除尘防尘工程;3.5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绿色债券募集资金投向的除尘防尘工程中,唐山中厚板公司为实施主体的两个项目——料场污染综合治理升级改造项目、中厚板储焦储矿系统污染治理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投资金额超过3亿元,使用募集债券资金也超过1亿元。

    图片来源:2018年河钢股份绿色债券募集说明书截图

    具体来看,料场污染综合治理升级改造项目总投资1.04亿元,其中0.42亿元通过发行该笔债券来筹集,中厚板储焦储矿系统污染治理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总投资1.99亿元,其中0.81亿元通过发行该笔债券来筹集。

    图片来源:2018年河钢股份绿色债券募集说明书截图

    这两个被寄予厚望的项目也有不错的盈利预期。以料场污染综合治理升级改造项目为例,经测算,在2017年至2022年,本项目的总收入约1.50亿元,运营成本及费用约0.25亿元,营业税金及附加约0.02亿元,净收益约1.23亿元。项目计划运营期为2018年~2032年,共14年,净收益合计为3.44亿元。

    对于为什么要选择绿色债券融资,国内另一家上市公司在回复投资者提问时称: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可充分利用国家绿色环保政策,契合国家的绿色发展理念,同时相比其他融资方式,融资额度高,利率相对低,可以有效降低融资成本。

    颇为尴尬的是,作为河钢股份绿色债券募投项目重要的实施主体,在花费过亿元募集资金后,唐山中厚板公司却成了环保部门的处罚主体。2019年3月,生态环境部通报2018年~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情况时,唐山中厚板公司榜上有名,违法事实是工业粉尘无组织排放。

    值得注意的是,在前述环保公益组织所做的调研报告中,河钢股份被记录的环境处罚,涉及唐山中厚板公司的有3条,违法事实包括工业粉尘无组织排放、炼铁车间铁水包未加盖、烟气直排等多个情况。

    与此同时,唐山中厚板公司的环保问题已经成为唐山市的“老大难”。唐山市生态环境局3月11日发布的信息显示,针对企业治理和管理等问题,3月份唐山市大气办对21家企业绩效等级降级,唐山中厚板公司赫然在列,绩效级别由C级降到D级。

    一边是环境信披严要求趋势,一边是上市钢企“遮遮掩掩”

    尽管环保违规屡有发生,但在承认问题上,河钢股份这家上市钢企却有些遮遮掩掩。

    在3月7日被唐山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查处后,拟罚款金额涉及百万元,但截至3月24日,河钢股份并未在公告中提及相关事项。

    事实上,这也不是河钢股份首次“遗忘”被处罚的经历。

    值得注意的是,证监会2017年12月发布的《年报准则》和《半年报准则》明确提出了分层次的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即要求重点排污上市公司强制披露、其他上市公司执行“遵守或解释”原则,同时,鼓励上市公司自愿披露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的信息。

    在2019年年报中,河钢股份披露了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子公司唐山分公司、唐山中厚板公司、邯郸分公司、邯宝公司和承德分公司的排污信息、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等。但前文提到,河钢股份旗下邯宝公司于2019年被罚100万元,而在2019年年报中,河钢股份却并未提及受处罚一事。在工业废水和工业废气“超标排放情况”一栏,河钢股份均填写了“无”。同时,河钢股份在年报中明确披露:“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处罚及整改情况”。

    对于唐山中厚板公司被环保部门处罚一事,3月23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尝试联系河钢股份方面,但公司证券部门电话无人接听。

    不过,排放大户钢铁行业对环保处罚遮遮掩掩似乎已成为普遍问题。公众环境研究中心提供的数据显示,35家A股上市钢企中,半数以上的企业在2019年财报里对环保信息“有保留”。

    在对A股35家钢铁行业上市公司的年报和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环境信息披露部分进行分析后,公众环境研究中心发现,包括河钢股份、首钢股份、安阳钢铁、宝钢股份等大型钢企在内的20家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存在显著缺陷。

    报告指出,有9家公司在2019年年报中明确声明“不存在重大处罚及整改情况”或“无环境违法事件”,涉嫌虚假陈述;8家公司未在2019年年报中就自身或分子控等关联公司的环境违规问题作出任何披露;另有3家公司未依据证监会的要求,完整披露重点排污单位相关信息。

    “我们其实是跟他们都做过沟通,这在报告里也写到了,只有少数企业能够有效地回应,多数企业其实没有作出有效回应。”在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看来,对于这些环保处罚,一方面,上市公司可能觉得见怪不怪,但这也说明,相关规定的执行力度不够。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环境报》于2019年底的报道中提到,一般而言,上市公司是资产规模比较大、经营效益和社会形象比较好的企业。而且,法律规定上市公司有责任有义务向社会及时公开自己的财务状况、高管信息以及相关社会责任。遗憾的是,这些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优等生”,在环境信息披露方面一直存在短板。

    早在2018年8月,证监会回复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5217号建议时就称,将按照《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银发〔2016〕228号)的要求,深化与生态环境部的合作,积极完善上市公司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

    据了解,按照证监会的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工作实施方案,2020年12月前强制要求所有上市公司进行环境信息披露。2020年也是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三年三步走的收官之年。

    “几十万、上百万元的罚款,对钢企可能算不上什么,罚款只是风险构成的一个小的部分。”此前,马军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通过环境违规情况可以看到,若这些企业对违规事项不能有效地回应、披露,其实反映的是它们在环境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风险,有可能对业绩产生更深远的影响。

    近期A股上市公司环境风险状况,详见《A股绿色周报》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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