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身份证丢失三年多后,复旦大学的王同学意外发现,他竟成了深圳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3月15日,王同学的手机收到一条支付宝推送的企业贷款广告,显示他是深圳市格创嘉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深圳格创嘉公司)法定代表人,但他本人并未注册过这一公司。
王同学告诉澎湃新闻,2017年8月大一暑假期间,他的身份证在上海虹桥火车站丢失,“当时只是补办了一张身份证,没报案也没挂失”。工商档案显示,在王同学身份证丢失两个月后,深圳格创嘉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等变更为王同学。
目前,王同学已向深圳警方报案,并将这一情况反映给了深圳市场监管部门。王同学表示,应市场监管部门要求,他准备3月31日携带身份证明材料等前往深圳申请撤销相关注册信息。(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