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圳特区报官微3月15日消息,《深圳经济特区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草案)》》正在市人大常委会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明确提出公共区域安装系统摄像设备的,应当设置提示标识,标识应当醒目,以保障公众知情权。《条例(草案)》强调隐私保护,其中旅馆客房、集体宿舍、更衣室等地,将禁止安装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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