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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推进长江保护法全面实施:“政府是关键,各方有责任”

    每日经济新闻 2021-02-26 12:36

    作为长江上游重要省份,四川境内长江流域涉及全部21个市州、183个县市区,占全省总面积90%以上。

    每经记者 余蕊均    每经编辑 刘艳美

    我国第一部流域法《长江保护法》将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长江上游重要省份,四川境内长江流域涉及全部21个市州、183个县市区,占全省总面积90%以上。“长江流域四川段保护与全省高质量发展紧密相联,直接影响长江经济带规划纲要实施。”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宁表示。

    2月25日上午,四川召开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座谈会,四川省人大法制委、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宜宾市人大常委会等相关负责人就工作进展和下一步打算做交流发言,同时出席此次会议的还包括四川省发改委、司法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水利厅等多个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旨在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同向发力、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长江保护法全面有效实施。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现场获悉,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接下来将严格开展督察执法。包括建立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线索会商机制,完成第二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全覆盖,拍摄制作警示片,夯实生态环境监管责任。加大对国家移交的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督促整改力度,督促指导各级党委政府加快水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强化川渝、川滇黔区域联合执法,严惩重罚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农业农村厅将持续推进长江禁捕退捕。一方面,将进一步健全禁捕长效管理机制,开展定期调度,实施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行动,加强渔政监管能力建设,着力查处一批案件,同时,开展长江鲟等珍稀濒危物种保护拯救行动,持续做好增殖放流,组织开展水生野生动物救护,推动长江鲟种群重建,促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不断改善。

    “法律贯彻落实,政府是关键,各方有责任。”王宁表示,省人大常委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各有关市(州)都要对标长江保护法,尽快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清理,“该制定的制定,该修改的修改,该废止的废止”,确保符合长江保护法的规定,防止地方配套法规政策“小空子”影响长江保护“大工程”。

    值得注意的是,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今年将开展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2项执法检查,以及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情况报告等工作,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职能,依法助力长江大保护。

    据了解,为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云贵川三省正在推进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立法,拟从实现信息共享、统一保护标准、严格水资源管理、强化排污监管、实行生态补偿等方面,推动这条重要的长江上游一级支流保护工作从“联动”转向“共立”。

    同时,川渝两地还在积极开展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协同立法,落实长江保护法的各项制度和要求,助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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