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李彪 每经编辑 陈旭
围绕落实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与碳中和愿景,一系列工作正在全面展开。
1月13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该文件提出,要把降碳作为源头治理的“牛鼻子”,协同控制温室气体与污染物排放,协同推进适应气候变化与生态保护修复等工作,支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
《指导意见》强调,要强化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制,作为生态环境相关考核体系的重要内容,加大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考核力度。按规定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压紧压实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责任。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近年来,通过约谈等机制,在督促地方政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上发挥了积极作用,大气、水等领域污染治理被约谈过的地方,相关环境质量改善明显。此次将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目标任务纳入约谈内容,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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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综合司有关负责人介绍,一直以来,我国坚定不移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参与和引领全球气候治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有力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同时也要看到,生态环保任重道远,实现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与碳中和愿景任务十分艰巨,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统筹融合有待加强。
《指导意见》从法律法规、标准体系、环境经济政策、减污降碳协同、适应气候变化与生态保护修复协同等5个方面,明确了推动法规政策统筹融合的工作任务。同时,从统计调查、评价管理、监测体系、监管执法、督察问责等5个方面,明确了推动制度体系统筹融合的工作任务。
《指导意见》要求全力推进达峰行动。抓紧制定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综合运用相关政策工具和手段措施,持续推动实施。
各地要结合实际提出积极明确的达峰目标,制定达峰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
鼓励能源、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制定达峰专项方案。推动钢铁、建材、有色、化工、石化、电力、煤炭等重点行业提出明确的达峰目标并制定达峰行动方案。
加快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制度建设、系统建设和基础能力建设,以发电行业为突破口率先在全国上线交易,逐步扩大市场覆盖范围,推动区域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向全国碳市场过渡,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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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意见》提出了三项基本原则:坚持目标导向、强化统筹协调、突出协同增效。
其中,强化统筹协调中要求,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统一谋划、统一布置、统一实施、统一检查,建立健全统筹融合的战略、规划、政策和行动体系。
为此,《指导意见》要求,推动监管执法统筹融合。加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重点排放单位数据报送、核查和配额清缴履约等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依规统一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监管执法。
鼓励企业公开温室气体排放相关信息,支持部分地区率先探索企业碳排放信息公开制度。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等重点区域生态保护监管,开展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成效监测评估,增强生态系统固碳功能和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生态环境部强调,要推动督察考核统筹融合。推动将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碳达峰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等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畴,紧盯督察问题整改。
强化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制,作为生态环境相关考核体系的重要内容,加大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考核力度。按规定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压紧压实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责任。
有业内专家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畴、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等举措,具有非常强的威慑作用,在此前大气、水等领域的污染治理中发挥了非常好的成效。可以预见,对于各地方政府加强落实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能够起到积极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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