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知悉上市公司资金违规占用不及时报告 这家券商的2名保代遭处罚

    每日经济新闻 2021-01-04 17:53

    2020年12月31日,上交所发布了对国金证券2名保荐代表人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称2人作为金花股份(现证券简称:ST金花)时任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人,在知悉ST金花相关资金占用违规事项后,亦未及时履行报告义务,迟至2020年4月30日才披露。

    图片来源:摄图网

    每经记者 陈晨 每经编辑 谢欣

    2020年12月31日,上交所发布了对国金证券2名保荐代表人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称2人作为金花股份(现证券简称:ST金花)时任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人,在知悉ST金花相关资金占用违规事项后,亦未及时履行报告义务,迟至2020年4月30日才披露。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ST金花控股股东金花投资2019年累计从上市公司拆借资金约2.78亿元,其中,有1亿元来自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实际上,除了上述2名保代外,近三个月还有多位保荐代表人因上市公司存在资金被占用情况而受到处罚。

    ST金花控股股东占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上交所披露称,根据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金花)相关公告显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控股股东金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花投资)通过非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签订《借款协议》《财务顾问合同书》、控股股东关联方西安桑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桑硕)和西安鸿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鸿辉)通过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签订《借款协议》的方式,累计从上市公司拆借资金2.7777亿元,占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5.68%,其中包含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1亿元。

    上述上述事项均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与相关审议程序,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直至2020年4月30日年报披露时才予以披露。

    同日披露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显示,2019年11月19日,ST金花将存放在长安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1亿元拆借给控股股东关联方西安鸿辉,占公司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65%,占2018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的15.68%,该笔资金于2019年11月27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占用9天。2020年4月9日,西安鸿辉向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用18.75万元。2020年6月2日,公司股票因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0年6月30日ST金花披露,控股股东已归还全部占用资金,并累计归还资金占用费约635.97万元。

    2020年8月1日,ST金花公告称,因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公司2019年半年报及三季报财务报告中部分科目列报不准确。会计差错更正后,公司2019年半年度归母净利润减少85万元,2019年一至三季度归母净利润减少117.81万元,分别占更正后2019年半年度归母净利润的3.54%、更正后2019年三季度归母净利润的2.92%。

    为此,2020年8月,陕西证监局就上述资金占用违规行为,对ST金花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

    国金证券2名保代受监管关注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应当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计划用于募投项目建设等特定用途。根据相关规定,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应持续关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等事项,督促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等内控制度。保荐机构发现上市公司未按约定履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交易所书面报告。

    上交所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王翔、邹丽萍作为ST金花时任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人,未能遵守上述规定,未能督促公司建立健全相关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管理等内控制度,导致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募集资金。在知悉相关资金占用违规事项后,王翔、邹丽萍亦未及时履行报告义务,迟至2020年4月30日,才在相关报告中予以披露。

    因此,上交所决定,对王翔、邹丽萍予以监管关注。国金证券相关负责人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公司收到上交所的《监管关注函》后,公司领导作出专门部署,要求质量控制部会同项目组对《监管关注函》提及的相关事项进行梳理和落实,尽快制定整改方案。”

    另外,上述人士表示,拟根据内部管理制度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会要求投行各业务部门认真学习《监管关注函》的主要内容和监管要求,认真学习《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两个交易所的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内部有关持续督导、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规定,并在业务部门内进行自查自纠。要求各项目组应勤勉尽责,如发现被督导企业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或实控人违规占用资金等不合规情形,应及时报告;各业务部门务必引以为戒,切实做好持续督导等相关工作,避免类似行为的再次发生;同时,结合近期出台的相关法规政策及监管案例,尽快完善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并予以贯彻执行。

    因资金违规占用已使多名保代受罚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不完全统计,近三个月来,有多位保荐代表人就是由于持续督导公司发生了资金违规占用情况而受到监管处罚。

    如2020年12月30日,上交所对至正股份(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黄学圣、罗霄和吴柯佳予以通报批评,其中原因之一是未发现至正股份2017年、2018年和2019年1~5月均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且未履行审议程序与信息披露义务。

    2020年11月10日,浙江证监局对东海证券及张宜生、吴逊先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称其未按规定履行持续督导工作,未发现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形,在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专项核查报告中做出合规的结论性意见。记者了解到,2018年及2019年,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合计4.94亿元,其中,2.36亿元被控股股东华仪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余用于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归还借款及日常经营支出。

    2020年11月4日,深交所对中天国富证券保荐代表人解刚、陈刚下发了监管函,称作为三力士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代表人,未能及时发现并报告三力士实际控制人占用募集资金的事项。记者了解到,三力士实际控制人于2018年10月至2020年5月期间,非经营性占用三力士资金2.78亿元。其中,7100万元为三力士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涉及金额占当次募集资金净额的1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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