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李彪 每经编辑 易启江
污染防治攻坚战即将收官,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的要求仍未改变。
12月1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会议要求,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收官之年,在“十三五”规划纲要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确定的阶段性目标任务即将圆满完成之际,未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的要求仍不变。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中也曾明确提出,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对此,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当前经济增长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一些地方有放松环境保护要求来提振经济发展的想法,试图规划上马一些高耗能、高排放的产业。但是,中央政治局会议释放出的明确信号就是,环境质量不能因为有所改善就可以松一口气,不能走先抓经济发展,再抓环保的道路。
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党的十九大更进一步把“污染防治攻坚战”列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近年来,生态环境工作推进步伐明显加快,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显著。
截至2019年年底,“十三五”规划纲要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确定的生态环境保护9项约束性指标,其中有8项已提前完成2020年目标任务,到今年年底,阶段性目标任务有望圆满完成。
对于“十三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成效,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发表署名文章中指出,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持续实施重点区域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开展夏季臭氧污染防治监督帮扶,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实现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汾渭平原全覆盖,86%的煤电机组实现超低排放,约6.1亿吨粗钢产能正在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截至今年9月,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达96.1%,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超过90%。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坚定不移禁止洋垃圾入境,预计到今年年底基本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
尽管“十三五”时期我国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但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总体上尚未得到根本缓解,生态环保任重道远。
为此,《建议》中提出,增强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继续开展污染防治行动,建立地上地下、陆海统筹的生态环境治理制度。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治理城乡生活环境,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和土壤污染治理,加强白色污染治理。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完成重点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重视新污染物治理。
同时,《建议》强调,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完善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管理。完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积极参与和引领应对气候变化等生态环保国际合作。
与“十三五”相比,“十四五”及更长远一段时期内,生态环境治理的重点将发生变化。以大气污染防治为例,正在从“十三五”的细颗粒物控制向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转变。
生态环境部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O3日最大8小时浓度第90分位数平均值,相比2015年、2017年增幅分别为20.7%、8.6%,其中四个重点区域相比2015年增幅为34.3%、27.1%、40.7%、23.0%,均超过全国平均增幅。
与此同时,337个城市以O3为首要污染物的超标天数占比从2015年12.5%增加到2019年41.8%,仅次于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占比(45.0%)。特别是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以O3为首要污染物的超标天数占比已超过PM2.5。
同时,“十三五”时期重点突出污染防治的工作重点也会发生变化,二氧化碳减排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地位会不断提升。
马军认为,“十三五”时期,环境保护的重点工作是污染防治,通过减少排放,实现环境改善,以减少污染物排放为主要目的的能源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调整等工作不断推进,虽然对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应对气候变化能起到积极作用,但是,应对气候变化并未放在与污染防治同等地位。在未来5-10年,生态环境保护上会走污染防治和应对气候变化双轮驱动的模式。
马军说,越往后,应对气候变化会发挥越来越大的驱动作用,未来能源结构、产业结构、交通运输、绿色生活方式等议题会更加突出。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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