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更高质量的人大监察司法工作推动法治中国、法治四川建设。
每经记者 余蕊均 每经编辑 刘艳美
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迫切需要加强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以良法善治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2月9日~10日,四川举行全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工作座谈会,通报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后称“监司委”)今年工作的主要情况和明年工作的初步考虑,成都、南充等11个市(州)人大监司委相关负责人作交流发言。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作明在会上表示,要围绕“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从人大监察司法工作角度,认真研究如何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制约高质量发展问题,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完善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运行和监督机制,以更高质量的人大监察司法工作推动法治中国、法治四川建设。
四川省人大监司委自2019年更名以来,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了省反间谍安全防范条例,修订了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审议了基层法律服务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立法质量不断提高。
“总结起来,有一条重要的经验就是监司委很好地坚持关口前移、提前介入,在立项、调研、起草和论证等工作中积极主动作为,发挥主导作用,加强统筹协调,有效推动了立法质量的提升。”刘作明表示。
他同时强调,地方立法要紧密结合地方实际,加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
要善于通过“小切口”解决“大问题”。“许多地方从解决停车难治理共享单车乱停放,规范烟花爆竹燃放,加强犬类管理,查处摩托车和非机动车非法载客等‘小切口’入手,因地制宜解决当地发展面临的问题,靶向更集中,措施更明确,操作更具体可行,实现了市域社会治理水平的大提升。”刘作明说。
另一方面,也要严守立法权限,“不能越权立法”。刘作明表示,对地方立法要抱有审慎的态度,同时要维护5年立法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实需要增加的,必须要有充分的论证,包括合法性、合规性和必要性审查。“地方立法是为了弥补上位法的欠缺和不足,拾遗补缺,保证法律更正确地落实”,“地方立法太多未必是好事”。
值得注意的是,鉴于工作职责的调整,更名后的四川省人大监司委承担的立法任务有所削减,市(州)人大监察司法委的立法任务相对更少。如何在监督工作中发现司法实践、社会治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及时把监督发现的问题转化为相关立法建议,推动实际问题的解决,成为新形势下加强人大监督的重要课题。
今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和国际国内形势变化,四川省人大监司委在选题设置上更加聚焦、工作方式上更强调创新,注重协同配合,特别是各级人大上下联动,围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履行相关职能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对提升全省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公开报道显示,四川省人大监察司法委组织多次召开座谈会,听取省市县三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部门的工作汇报和意见建议,听取在川商会、企业家、人大代表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目前,《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正在公开征求意见。
面向“十四五”,还需要在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民营企业司法保障、拓展检察公益诉讼、筑牢国家安全屏障、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帮助有关国家机关查找问题、督促其及时整改。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座谈会还邀请了两名四川省人大监司委代表专业小组成员列席——该专业小组于今年成立,成员主要有重视并积极参与人大监察司法工作、有司法工作经历或法律专业背景的常委会及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监察司法工作领域代表、企业和媒体代表。
四川省人大监司委通过邀请代表专业小组成员参加各类立法调研论证、专题座谈、执法检查等活动,有效发挥了代表主体作用和专家智囊作用。据悉,下一步还将搭建线上线下履职平台,拓宽有效参与渠道,引导专业小组成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相关议案和建议。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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